各社会团体、社会大众:
平武县沥青混凝土拌合站建设项目位于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古城镇火炬村,属新建建设类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建设1座生产厂房、沉沙池、雨水池及办公生活区等。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有限公司对《平武县沥青混凝土拌合站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全文及《专家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有限公司进行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日---2025年4月17日
公示材料:《平武县沥青混凝土拌合站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专家审查意见》。
问题反映电话:
******有限公司,成先生******187。
******水利局
平武县沥青混凝土拌合站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送审稿)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4月
平武县沥青混凝土拌合站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责任页
******有限公司)
批准:师吉辉(高级工程师)
核定:廖 珂(工 程 师)
审查:冯 燕(高级工程师)
校核:杨远宁(工 程 师)
项目负责人:钱小东(高级工程师)
编写:
姓名 |
职称 |
参与章节、内容 |
签名 |
钱小东 |
高级工程师 |
第1、4、5章(编制总则、水土流失分析预测、水土保持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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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艳青 |
助理工程师 |
第7、8章(水土保持投资概算及效益分析、水土保持管理及工程制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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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清双 |
助理工程师 |
第2、3、6(项目概况、项目水土保持评价、水土保持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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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武县沥青混凝土拌合站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项目概况 |
项目位置 |
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古城镇火炬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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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办公室3间,宿舍3间,库房1间,洗漱间1间、危废间1间)、洗车平台,沉沙池(兼雨水池)、雨水池(兼沉淀池)、化粪池各1座(化粪池为埋地设施)及相应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1915.56m2(均为地上建筑面积,无地下建筑),绿化面积268.62m2(均为厂内绿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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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新建,建设类 |
总投资(万元)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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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投资(万元) |
200 |
占地面积(hm2) |
永久: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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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0(永临结合,红线外未新增占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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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工时间 |
2024年4月 |
完工时间 |
2025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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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石方(m3) |
挖方 |
填方 |
借方 |
余(弃)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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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2 |
1973 |
81(种植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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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土(石、渣)场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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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土(石、渣)场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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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区概况 |
涉及重点防治区情况 |
嘉陵江下游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SⅡ1 |
地貌类型 |
丘陵地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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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地貌平均侵蚀模数 (t/km2?a) |
300 |
容许土壤流失量 (t/km2?a)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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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选址(线)水土保持评价 |
项目选址于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古城镇火炬村,项目区不涉及河流两岸、湖泊和水库周边的植物保护带;不涉及饮水水源保护区,水功能一级区的保护区和保留区,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以及重要湿地等;避开了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重点试验区,未占用国家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站;项目区无断裂活动迹象,区域稳定性较好,场区范围内无活动断层、泥石流、滑坡、崩塌,暗埋河、湖、坑等不良地质现象,场地稳定,工程地质条件较好,适宜工程建设。项目区位于嘉陵江下游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无法避让,本方案水土流失防治执行标准已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标准,通过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对地表扰动范围,提高防治标准等措施,减少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水土流失。因此,从水土保持角度分析,工程选址基本满足水土保持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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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水土流失总量 |
施工期:水土总流失量6.16t,其中背景流失量1.42t,工程建设新增流失4.74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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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责任范围(hm2) |
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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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标准等级及目标 |
防治标准等级 |
西南紫色土区一级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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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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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土防护率(%) |
92 |
表土保护率(%) |
/(因无表土资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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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林草覆盖率(%) |
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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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措施 |
防治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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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构筑物区 |
雨水池1座,容积100m3,排水沟长225m,宽0.3m,高0.2m |
/ |
临时苫盖1000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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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及硬化地面区 |
洗车平台1座,沉沙池1座,容积50m3(兼做雨水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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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观绿化区 |
种植土回覆81m3 |
乔灌草绿化268.6m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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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生产生活区 |
土地整治100m2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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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估算投资(万元) |
工程措施 |
21.37 |
植物措施 |
6.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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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措施 |
1.41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0.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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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费用 |
建设管理费 |
0.00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费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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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费 |
3.00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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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预备费 |
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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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36.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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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单位 |
******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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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及电话 |
廖珂/****** |
法人代表人 |
马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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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42号三泰魔方B3-201 |
地址 |
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龙安镇九龙路东段26号 |
||||||||||||
邮编 |
610036 |
传真 |
/ |
邮编 |
622550 |
传真 |
/ |
||||||||
联系人及电话 |
师吉辉/ ****** |
联系人及电话 |
成伟/ ****** |
||||||||||||
电子邮箱 |
****** |
电子邮箱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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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
传真 |
/ |
注:
******有限公司不动产权证书》,下同
2、报告表后附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项目区域水系图、项目区土壤侵蚀强度分布图、平面布置图、排水总平面图、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分区防治措施图、典型水保措施设计图等图纸各一份
3、在生产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必须实施“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中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并接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4、本表表示不清的事项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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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已建厂房 |
项目已建办公生活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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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已建道路硬化区域 |
项目已建洗车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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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已建沉沙池 |
项目已建雨水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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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外道路 |
项目周围地貌 |
现场图片均拍摄2025年2月
目录
1综合说明
1.1项目简况
1.2编制依据
1.3设计水平年
1.4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1.5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1.6项目水土保持评价结论
1.7水土流失预测成果
1.8水土保持措施布设成果
1.9水土保持监测方案
1.10水土保持投资及经济效益分析
1.11结论
2项目概况
2.1项目组成及工程布置
2.2施工组织
2.3工程占地
2.4土石方平衡
2.5拆迁(移民)安置与专项设施改(迁)建
2.6施工进度
2.7自然概况
3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3.1主体工程选址水土保持评价
3.2建设方案与布局水土保持评价
3.3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界定
4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
4.1水土流失现状
4.2水土流失影响因素分析
4.3土壤流失量预测
4.4水土流失危害分析
4.5指导性意见
5水土保持措施
5.1防治区划分
5.2措施总体布局
5.3分区措施布设
5.4施工要求
6水土保持监测
7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7.1投资估算
7.2效益分析
8水土保持管理
8.1组织管理
8.2后续设计
8.3水土保持监测
8.4水土保持监理
8.5水土保持施工
8.6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附表
附表1:单价分析表
附件
附件1: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委托书
附件2:项目备案表
******资源局(川(2024)平武县不动产权第******号)
******水利局
附件5: 建设单位营业执照
附件6: 技术审查意见
附图
附图1:地理位置图
附图2:项目区水系图
附图3:平武县土壤侵蚀图
附图4:项目总体布置图
附图5:项目施工布置图
附图6:项目分区防治措施总体布局图
附图7:项目排水总平面图
附图8-1:地下水池开挖水保措施剖面图
附图8-2:施工临时设施区水保措施图
附图8-3:排水沟、沉沙池(兼雨水池)典型设计图
1综合说明
1.1项目简况
1.1.1项目建设必要性
近年来,随着广平高速、九绵高速的相继通车,G247、G543恢复重建再展新颜,平武县的交通运输路网逐渐完善。现目前平武县城无规模化、规范化的沥青混凝土拌合站,高速公路、国道、县道等维修养护工作需要从江油等地外购混凝土,运输距离远,成本花费较高,因此,在平武当地建设一座沥青混凝土拌合站迫在眉睫。
******有限公司拟投资1000万元,在平武县古城镇火炬村建设一座沥青混凝土拌合站,服务于平武县市政道路的基础建设。
1.1.2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平武县沥青混凝土拌合站建设项目
项目位置:本项目位于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古城镇火炬村,东经104°36′26.06″,北纬32°23′20.80″。
建设性质:新建建设类。
工程占地面积:项目建设用地面积4132.56m2,均为永久占地。
******办公室3间,宿舍3间,库房1间,洗漱间1间、危废间1间)、洗车平台,沉沙池(兼雨水池)、雨水池(兼沉淀池)、化粪池各1座(化粪池为埋地设施)、排水明沟及相应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1915.56m2(均为地上建筑面积,无地下建筑),绿化面积268.62m2。
建设工期:本项目已于2024年4月开工,计划于2025年4月竣工,建设工期为13个月。
挖填土石方量:由现场调查可知,项目场地表层土为人工填土,项目区无表土资源。项目开挖土石方约1892m3,回填土石方1973m3(包括种植土回覆81m3),无取方、弃方。开挖的土石方均能有效利用,土石方平衡。
项目投资及来源:本项目的总投资为1000万元,土建投资200万元,资金来源于业主自筹。
项目拆迁:本项目占地范围内不涉及农户搬迁,不涉及专项设施改建。
周边道路:本工程位于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古城镇火炬村,周边为农村环境,北侧紧邻乡村公路,西侧40m为G247,交通较为方便。
施工组织:本项目西侧出入口连接乡村道路(宽3.5m),车行150m后到达G247,道路运行现状良好,施工机械及材料可由上述道路进入施工区,无需新建临时施工道路。项目所在地周边既有市政道路,水、电、气、通讯等基础设施已配套完善,所需水、电、气可直接从就近市政管网引入。
施工大门位于场地西侧,施工生产生活区位于进出口北侧。
1.1.3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
1、项目前期工作
******改革局出具《平武县沥青混凝土拌合站项目》备案表(川投资备【2311-510727-04-01-491829】FGQB-0241号)。
2024年4月,项目开始施工建设。
******资源局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川(2024)不动产权第******号)
******水利局在现场核查时发现“平武县沥青混凝土拌合站建设项目”存在“未批先建”的问题,并下发补办水土保持审批手续的函,要求建设单位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限期完成水土保持审批手续。
******有限公司委托,承担本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我公司接到委托后,组织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人员对工程区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生态环境及水土保持状况进行了现场调查,结合实际情况及主体工程设计等相关文件,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18)等水土保持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于2025年3月完成了《平武县沥青混凝土拌合站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2、项目工作进展
项目已于2024年4月开工,现工程基本建设完成,仅剩绿化工作未开展,计划于2025年4月完工。
经现场调查,业主在施工过程中比较注重水土流失防护。施工中已采取的水土保持措施为:施工进出口位置修建有洗车平台、沉沙池(永临结合、兼做雨水池);厂区四周修建了排水沟(永临结合),厂区南侧修建了雨水池(兼做沉淀池);雨季施工时,场地平整及基础开挖产生的土石方用防雨布进行了临时遮盖。目前施工生产生活区已改造为办公生活区,土石方堆放区已恢复成道路及硬化地面区。根据现场勘查,已建的洗车平台、排水沟、沉沙池、雨水池已投入使用,能够完全排导工程区雨水和洗车废水。
已实施的水土保持措施在施工期起到了一定的水土保持功能,有效地减少了工程建设造成的新增水土流失,厂区内未见淤积、弥散雨水及泥沙,基本满足现阶段水土流水防治要求。工程开工以来没有造成水土流失事故,土石方无乱堆乱弃现象,无水土流失投诉事件。
1.1.4自然简况
本项目位于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古城镇火炬村,距离平武县城约5km,建设场地周围有乡道连接,交通便利,地理条件优越。拟建场区地形开阔,整体北低南高,除西北部约180m2高程较低,为844.16~850.53米之间,其余地貌高程853.75~854.69米之间,相对高差约0.94米。场地地貌单元属剥蚀台地丘陵地貌。
项目区属于亚热带山地湿润季风气候类型,气候温和,降水丰沛,日照充足,四季分明,具有云多、雾少、阴天多的特点。多年平均气温14.7℃,最高值15.1℃,最低值13.9℃,极端最高气温37℃,极端最低气温-7.3℃。多年平均降水量866.5mm,最高值1161.4毫米,最低值397.6毫米。多年平均日照1376小时,多年平均无霜期255天,多年平均风速为0.7m/s,最大风速17m/s,常年主导风向为北风,主导风频率为64.05%。
项目区属于嘉陵江支流涪江水系,涪江发源于四川省川西北松潘县境内岷山雪宝顶北坡,自西北向东南流经绵阳市的平武、江油、涪城、游仙、三台等县(市、区)、遂宁市的射洪、遂宁市中区等县区及重庆市的潼南、合川等县(市),于合川城关汇入嘉陵江。干流全长 675km,平均比降 1.4‰,流域面积 36272km2。
平武县植被极其丰富,森林植被常见优势树种23科、37属、78种,有银杏、苏铁等孑遗植物和珙桐、连香树、杜仲、平武藤山柳等特有植物。森林植被优势建群树种等32种,其中针叶树种有云杉、冷杉等11种,阔叶树种有香樟、楠木、桦木等21种,林草覆盖率为74.53%。项目区的土壤以黄壤土为主,平均土层厚度约为 0.1~0.3m。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的通知(办水保〔2013〕188 号)和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分成果》的通知(川水函〔2017〕482号),项目区属于嘉陵江下游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水土流失类型主要为水力侵蚀(侵蚀方式主要表现为面蚀),属于全国水土保持一级区划中的西南紫色土区,工程区水土流失以微度水力侵蚀为主,土壤侵蚀模数背景值 300t/km2?a,区域容许土壤流失量为 500t/km2?a。
本项目建设区域不涉及河流两岸、湖泊和水库周边的植物保护带;不涉及饮水水源保护区,不在水功能一级区的保护区和保留区,不涉及******人民政府划定的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内。区域内无列入国家及地方保护名录的珍稀濒危动植物,也无古、大、珍、奇树木分布。
1.2编制依据
1.2.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6月29日颁布,2010年12月25日修订,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2)《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1993年12月15日通过,2012年9月21日修订,2012年12月1日实施);
(3)《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文件编写和印制格式规定(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5号);
(4)《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的通知(水保监〔2020〕63号);
(5)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分成果)的通知》(川水函[2017]482号);
(6)《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 号);
******监测中心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的通知(水保监[2020]63 号);
(8)《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2023 年 1 月 17 日水利部令第 53 号发布,自 2023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9)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要点》的通知(办水保〔2023]177 号)。
1.2.2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
(1)《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GB51018-2014);
(2)《生产建设项目土壤流失测算导则》(SL773-2018);
(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
(4)《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
(5)《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GB/T51240-2018);
(6)《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
(7)《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
(8)《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水土保持图》(SL73.6-2015);
(9)《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水利部水总[2003]67号);
(10)《四川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川水发[2015]9号);
(11)《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
(12)《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
1.2.3设计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川(2024)不动产权第******号)
(2)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资料。
1.3设计水平年
本项目为新建建设类项目,项目已于2024年4月开工,预计2025年4月完工,建设期共13个月。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第4.1.3条,建设类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水平年为主体工程完工后的当年或第一年。根据主体工程完工时间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安排等综合确定,本项目方案设计水平年为方案编制的当年,即2025年。
1.4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依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4.4.1条的规定,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应包括项目永久征地、临时征地(含租赁土地)以及其他使用与管辖区域。
******有限公司。项目总用地面积4132.56m2,均为永久占地,建设用地占地类型为工业用地。
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的原则,确定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面积为4132.56m2。项目主要界址点坐标(WGS-2000高斯投影坐标系)详见表1-1,防治责任范围分区占地详见表1-2。
表1-1 项目区主要界址点坐标统计表
拐点名称 |
X |
Y |
拐点名称 |
X |
Y |
J1 |
******.03 |
******.81 |
J10 |
******.19 |
******.31 |
J2 |
******.93 |
******.76 |
J11 |
******.54 |
******.83 |
J3 |
******.30 |
******.58 |
J12 |
******.09 |
******.05 |
J4 |
******.60 |
******.35 |
J13 |
******.40 |
******.10 |
J5 |
******.93 |
******.10 |
J14 |
******.12 |
******.49 |
J6 |
******.33 |
******.16 |
J15 |
******.59 |
******.51 |
J7 |
******.34 |
******.62 |
J16 |
******.81 |
******.25 |
J8 |
******.35 |
******.21 |
J17 |
******.11 |
******.81 |
J9 |
******.77 |
******.33 |
|
|
|
表1-2 防治责任范围分区占地表
分区 |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m2) |
行政区划 |
备注 |
建构筑物区 |
2124.06 |
绵阳市平武县 |
新建厂房、办公宿舍、水池、排水沟等 |
道路及硬化地面区 |
1739.88 |
场区内道路、硬化区域 |
|
景观绿化区 |
268.62 |
场区内景观绿化 |
|
施工生产生活区 |
100* |
位于建构筑物区,不重复计列占地面积 |
|
合计 |
4132.56 |
整个项目建设范围 |
1.5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1.5.1执行标准等级
本工程为新建建设类项目,点型工程。位于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古城镇火炬村,根据《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办水保〔2013〕188号)、《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分成果》的通知(川水函〔2017〕482号),项目区属于嘉陵江下游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根据《全国水土保持区划(试行)》,本项目建设工程区属于西南紫色******人民政府和相关机构确定的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无法避让,应执行一级标准。因此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西南紫色土区一级防治标准。
1.5.2防治目标
1、干旱程度修正值
项目区位于绵阳市平武县,项目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第4.0.6条的规定,水土流失治理度、林草植被恢复率不作调整。
2、土壤侵蚀强度修正值
项目区以微度侵蚀为主,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第4.0.7条的规定,土壤流失控制比在轻度侵蚀为主的区域不应小于1.0,本项目土壤流失控制比提升为1.0。
3、地形地貌修正值
本项目地貌单元属丘陵地区。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第4.0.8条的规定,渣土防护率不作调整。
4、区位条件修正值
本项目位于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古城镇火炬村,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 50434-2018)第4.0.9条的规定,渣土防护率和林草覆盖率不做调整。
5、林草植被限制
本项目位于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古城镇火炬村,项目区属嘉陵江下游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对于无法避让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防治区的生产建设项目,提高植物措施标准,林草覆盖率应提高1个~2个百分点”;项目所在地为工业用地。根据《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工业企业内部一般不得安排绿地。但因生产工艺等特殊要求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绿地的,绿地率不得超过20%”, 结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相关要求,本项目林草覆盖率下调至6.5%,与主体设计保持一致。
6、其他
由现场调查可知,项目场地原为碎石厂,其表层土为人工填土,项目区无表土资源, 主体设计绿化面积较少,通过外购种植土对绿化区域进行整治和绿化。因此,本项目表土保护率不做要求。
综合分析确定本方案项目区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不做要求,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6.50%。详见表1-3。
表1-3 设计水平年防治目标值表
项目名称 |
标准规定值 |
修正值 |
采用标准值 |
|||||
施工期 |
设计水平年 |
土壤侵蚀强度 |
城市区 |
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
林草植被限制 |
施工期 |
设计水平年 |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 |
97 |
/ |
/ |
/ |
/ |
—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 |
0.85 |
+0.15 |
/ |
/ |
/ |
— |
1.0 |
渣土防护率(%) |
90 |
92 |
/ |
/ |
/ |
/ |
90 |
92 |
表土保护率(%) |
90 |
92 |
/ |
/ |
/ |
/ |
/ |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 |
97 |
/ |
/ |
/ |
/ |
— |
97 |
林草覆盖率(%) |
— |
23 |
/ |
/ |
+2 |
-18.5 |
— |
6.5 |
1.6项目水土保持评价结论 1.6.1主体工程选址评价
******监测中心《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的通知》(水保监〔2020〕63号)及主体工程方案设计和规划等设计资料分析,本项目选址于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古城镇火炬村,项目区地质稳定,无滑坡、崩塌等不良地质,适宜建设;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项目建设区不涉及河流两岸、湖泊和水库周边的植物保护带;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水功能一级区的保护区和保留区,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以及重要湿地等;避开了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重点试验区,未占用国家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
项目区位于嘉陵江下游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无法避让,存在一定的制约性因素,通过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对地表扰动范围,提高防治标准等措施,在有效控制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的前提下,工程建设不存在重大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从水土保持角度评价,本项目主体工程选址是可行的。
1.6.2建设方案与布局评价
(1)建设方案水土保持分析评价结论
虽然项目区所在地属于嘉陵江下游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但项目主体工程在场区规划时,已充分考虑对当地自然环境的影响,在工程施工中尽可能地减少对当地的影响,对施工中的占地和土石方量都有严格控制,所以工程建设布局合理,基本满足水土保持要求。
(2)工程占地水土保持分析评价结论
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4132.56m2,均为永久占地,占地类型为工业用地,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符合土地政策。从水土保持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占地对水土流失影响有限,占地类型符合水土保持的相关规定,占地合理可行,通过合理水土保持措施,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不利影响可得到有效缓解和控制,基本符合水土保持的要求。
(3)土石方平衡分析评价结论
根据业主提供的地形图可知,场地西北部约180m2高程较低,为844.16~850.53米之间,其余地貌高程853.75~854.69米之间,相对高差约0.94米。本项目共计开挖土石方约1892m3,回填土石方1973m3(包括种植土回覆81m3),无取方、弃方。工程开挖回填合理,工程土石方不存在缺项和漏项。总体分析,项目土石方调配合理,符合水土保持要求。
(4)取土场、弃渣场设置评价结论
弃土(石、渣)场设置:本项目挖填量基本能自主消化,不设置弃渣场,满足水土保持要求。
取土(石、料)场设置:本项目不设置取土(石、料)场,工程建设所需砂石料等均在平武县合法市场购买,相应水土流失防治责任由建设方负责,满足水土保持要求。
(5)施工工艺分析评价结论
项目施工采用的施工工艺和技术均为当地成熟且普遍应用的工艺技术,确保了施工进度能按照预定的进度完成。根据施工情况及时修建各类临时措施和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减少地表裸露时间,能将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降低到最小。
(6)主体工程设计的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结论
通过对主体工程方案的总体布置、施工布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工艺的分析与评价,主体工程在设计和工程布置时将减少工程占地、减少扰动面积、维护生态环境等因素作为设计的重点之一。主体工程推荐施工布置等方面都充分考虑了水土保持的要求,并在工程设计中采取了一定的水土保持措施,从设计上体现了水土保持概念,从源头上减少了水土流失及其危害。
为保证工程建设,主体工程施工过程中采取了一些永久和临时工程措施,虽然其主观目的是为了工程建设服务,但客观上起到了防止施工过程中的水土流失和对裸露迹地的苫盖、防护效果。由于工程设计等级和标准较高,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各项措施完全满足水土保持规范要求,纳入水土保持方案总体布局中,不但能保证绿化和景观要求,而且能有效预防和防治水土流失。
因此,从水土保持角度看,本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1.7水土流失预测成果
1、项目建设造成土壤流失的预测分析,可知工程建设中,由于工程单元的人为施工活动,在建设过程中不采取任何水土保持措施条件下,会造成极大的土壤流失。其中本项目扰动地表面积4132.56m2。
2、本项目施工期将造成水土流失总量5.95t,新增水土流失1.26t,是水土流失主要时段;项目建构筑物区水土流失新增量占新增总流失量的58.09%,道路及硬化地面区水土流失新增量占新增总流失量的36.66%。营运期因采取了硬化措施,水土流失情况较建设前有所改善。
3、建设期水土流失需要重点防治区域为建构筑物区和道路及硬化地面区。
根据水土流失预测分析,本项目造成的新增水土流失强度大,如不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将在一定程度上加剧当地水土流失,对项目区的生态环境等造成不良影响,影响工程的正常运行。水土流失危害主要体现在对局部生态环境的影响和加剧当地水土流失治理难度。
根据分区防治原则,将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划定为建构筑物区、道路及硬化地面区、施工生产生活区。本项目实施的各防治分区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布局和工程量如下:
表1-4 水土流失防治措施表
防治分区 |
措施类型 |
措施项目 |
备注 |
单位 |
工程量 |
是否实施 |
建构筑物区 |
工程措施 |
雨水池 |
主体已有 |
座 |
1 |
已实施 |
排水沟 |
主体已有 |
m |
225 |
已实施 |
||
临时措施 |
防雨布苫盖 |
主体已有 |
m2 |
1000 |
已实施 |
|
道路及硬化地面区 |
工程措施 |
洗车平台 |
主体已有 |
座 |
1 |
已实施 |
沉沙池 |
主体已有 |
座 |
1 |
已实施 |
||
景观绿化区 |
工程措施 |
绿化覆土 |
主体已有 |
m3 |
81 |
未实施 |
植物措施 |
乔灌草绿化 |
主体已有 |
m2 |
268.6 |
未实施 |
|
施工生产生活区 |
工程措施 |
土地整治 |
主体已有 |
m2 |
100 |
已实施 |
1、工程措施
(1)雨水池(主体已有,永临结合,已实施)
本项目在南侧红线范围内设置有1座雨水池,有效容积为100m3。
(2)排水沟(主体已有、永临结合,明沟,已实施)
厂界四周布设排水沟,将雨水导排至雨水沟。排水沟为矩形断面,净尺寸为:宽30cm、沟深20cm,混凝土结构,排水沟共布设225m。
2、临时措施
(1)防雨布苫盖(主体已有、已实施)
建筑物开挖阶段产生的土方堆于开挖面旁侧,使用防雨布对临时堆土进行苫盖,防雨布使用约1000m2。
二、道路及硬化地面区
1、工程措施
(1)洗车系统(主体已有、永临结合、已实施)
该区在施工出入口设置洗车平台1处(长7.25m,宽2.5m)和沉沙池1座,汇水流入沉沙池沉淀后排入周围沟渠。沉沙池尺寸为8.0m×2.7m×2.5m,有效容积为50m3。
三、景观绿化区
1、工程措施
(1)绿化覆土(主体已有、未实施)
绿化区采取乔灌草结合的绿化方式进行绿化,覆土面积为绿地面积268.6m2,平均覆土厚度30cm,覆土量81m3,种植土由合法园林公司统一购置。
2、植物措施
(1)乔灌草绿化(主体已有、未实施)
主体设计对红线范围内景观绿化区采用乔灌草结合方式进行防护。本项目建设范围永久占地的绿化面积为268.6m2。本项目暂未开展植被恢复设计,建议设计单位结合本方案及时开展植被恢复部分设计工作,并在后续建设过程中按植被恢复设计内容实施植被恢复措施。
四、施工生产生活区
1、工程措施
(1)土地整治(主体已有、已实施)
施工完成后拆除施工临时设施区,然后进行土地整理,再进行硬化,土地整治的面积为100m2。
1.9水土保持监测方案
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以及《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20]161号)等文件,本项目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可不开展水保监测工作。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应自行对建设区内的水土流失进行观测,做好防护工作,减少水土流失。
1.10水土保持投资及经济效益分析
(1)投资概算
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为36.92万元,其中,主体工程已列投资33.38万元,水土保持方案新增投资为3.54万元。水土保持方案新增投资中:独立费用3.0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0.54万元。水保投资中已实施水土保持投资26.38万元。
(2)效益分析
本项目建设完成后,通过采取的工程措施、植物措施等,各项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均能实现。至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治理度可达到99.50%;土壤流失控制比可达到1;渣土防护率99.00%;表土保护率不做要求;林草植被恢复率97.20%;林草覆盖率6.5%。本项目防治效果较好,具有良好的保土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1.11结论
1、结论
本项目属于新建建设类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项目建设区未涉及国家及地方自然保护区、湿地、地质灾害易发区等区域,未涉及国家级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重点试验区,项目建设的水土保持不存在绝对制约因素。本项目建设方案可行,水土流失防治标准采用西南紫色土区一级标准,符合水土保持要求。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地已实施的水土保持措施,形成较为完善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收到较好的保水固土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可防治工程建设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可有效控制因项目建设引发的新增水土流失,不会形成大的水土流失危害,对周边区域造成的影响不大。
2、建议
(1)建设单位在今后开发建设项目时要杜绝“未批先建”的情形并在项目动工前及时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施工建设过程中充分重视水土保持工作,从而确保水土保持措施得到较好的落实,力争将工程产生的水土流失降到最低限度。
(2)建设单位应加强水土保持措施管护。排水沟、沉淀池等定期检查,及时清淤,保持畅通,绿化措施定期进行管理,确保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发挥最好的水土保持效益,水土流失降到最低;
(3)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与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密切联系,积极向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相关资料,并认真听取相关人员对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建议,切实落实好各项水土保持措施。
(4)按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要求,积极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5)工程完工后,业主应及时开展水土保持自主验收,验收合格后,业主应向社会公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在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前,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
2项目概况
2.1项目组成及工程布置
2.1.1项目基本情况
2.1.1.1地理位置
本工程位于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古城镇火炬村,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04°36′26.06″,北纬32°23′20.80″,项目区周边主要为农村环境,北侧为村道,西侧40m为G247,场地地理位置优越,交通较为方便,地理位置详见图2-1及附图1。


图2-1项目位置图
2.1.1.2项目特征
项目名称:平武县沥青混凝土拌合站建设项目
******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古城镇火炬村
项目性质:新建建设类
所属流域:长江流域(涪江水系)
工程占地:项目总占地面积4132.56m2,用地为永久占地,建设用地占地类型为工业用地。工程施工生产生活区均位于建设用地范围内,未新增临时占地。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1座生厂房(丙类,单层),办公生活区(活动板房,单层)、洗车平台,雨水池、沉沙池(兼雨水池)、化粪池各1座(化粪池为埋地设施)及相应附属设施。建构筑物基底面积2124.1m2,总建筑面积1915.6m2,绿地面积268.6m2。
建设工期:项目计划总工期为13个月,起止时间为:2024年4月至2025年4月。
工程投资:项目建设投资估算为1000万元,土建投资200万元,资金来源于业主自筹。
表2-1综合经济技术指标
指标 |
单位 |
数值 |
备注 |
一、规划总用地面积 |
m2 |
4132.56 |
|
二、规划总建筑面积 |
m2 |
1915.56 |
|
三、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 |
m2 |
3750.12 |
层高大于8米,按2层 |
四、建构筑物基底面积 |
m2 |
2124.06 |
|
五、道路及硬化面积 |
m2 |
1739.88 |
|
六、绿地面积 |
m2 |
268.62 |
|
七、机动车停车位 |
|
5 |
地上停车位 |
八、容积率 |
|
0.91 |
|
九、建筑密度 |
% |
46.4 |
|
十、绿地率 |
% |
6.5 |
|
表2-2项目组成及特性表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名称 |
平武县沥青混凝土拌合站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古城镇火炬村 |
所在流域 |
长江流域 |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项目类型 |
其他类型 |
|||||
建设规模 |
规划建设1座厂房,办公生活区、各类水池等 |
|||||||
总投资 |
1000万元 |
土建投资 |
200万元 |
|||||
建设期 |
2024年4月~ 2025年4月,建设工期12个月 |
|||||||
二、项目组成及主要技术指标 |
||||||||
项目组成 |
占地面积(m2) |
备注 |
||||||
合计 |
永久占地 |
临时占地 |
||||||
建构筑物区 |
地上 |
2129.06 |
2129.06 |
/ |
/ |
|||
地下 |
15 |
15 |
/ |
|||||
道路及硬化区 |
1739.88 |
1739.88 |
/ |
|||||
景观绿化区 |
268.62 |
268.62 |
/ |
|
||||
施工生产生活区 |
100* |
/ |
100* |
位于建构筑物区内,不重复计列占地面积 |
||||
合计 |
4132.56 |
4132.56 |
/ |
|
||||
三、项目土石方工程量(m3,挖填方包含表土、覆土) |
||||||||
项目组成 |
挖方 |
填方 |
借方(种植土) |
弃方 |
备注 |
|||
场平工程 |
1444 |
1724 |
/ |
/ |
/ |
|||
建构筑物区 |
416 |
96 |
/ |
/ |
/ |
|||
道路及硬化地面区 |
32 |
32 |
/ |
/ |
/ |
|||
景观绿化区 |
0 |
121 |
81 |
/ |
/ |
|||
合计 |
1892 |
1973 |
81 |
/ |
/ |
2.1.2项目组成
本项目建设内容由建构筑物工程、道路及硬化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及附属设施工程构成。各项工程组成详见表2-3。
表2-3 主体工程项目组成表
序号 |
项目组成 |
占地面积(m2) |
建设内容 |
1 |
建构筑物工程 |
2124.1 |
1座厂房、办公生活区、雨水池、沉沙池(兼做雨水池)、化粪池各1座、排水沟225m |
2 |
道路及硬化工程 |
1739.9 |
包括地面硬化、道路 |
3 |
景观绿化工程 |
268.6 |
厂区周围的绿化区域 |
4 |
附属设施工程 |
/ |
供水、生活污水排水、供电等附属设施,与硬化工程占地重复 |
合计 |
|
4132.6 |
|
一、建构筑物区
本项目建设1座厂房、办公生活区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建构筑占地面积2124.1m2,总建筑面积1915.6m2,项目不涉及地下室的建设。本项目主要建构筑物如下表2-4。
表2-4主要建构筑物一览表
序号 |
名 称 |
层数 |
建筑高度(m) |
占地面积(m2) |
建筑面积(m2) |
计容建筑面积(m2) |
结构形式 |
备注 |
1 |
厂房 |
|
|
1915.6 |
1915.6 |
3750.2 |
|
|
1.1 |
生产厂房 |
1F |
11-15 |
1834.6 |
1834.6 |
3669.2 |
轻钢结构 |
|
1.2 |
办公生活区 |
1F |
3 |
81 |
81 |
81 |
活动板房 |
|
2 |
水池 |
|
|
90 |
|
|
|
|
2.1 |
沉沙池 |
/ |
/ |
25 |
/ |
/ |
混凝土结构 |
地下式 |
2.2 |
雨水池 |
/ |
/ |
50 |
/ |
/ |
混凝土结构 |
地下式 |
2.3 |
化粪池 |
/ |
/ |
15 |
/ |
/ |
混凝土结构 |
地埋 |
3 |
排水沟 |
/ |
/ |
67.5 |
/ |
/ |
混凝土结构 |
明沟 |
合计 |
|
|
|
2073.1 |
|
3750.2 |
|
|
二、道路及硬化地面区
项目道路及硬化地面区包括项目区道路、地上停车场及地面硬化,总面积1739.9m2,项目区硬化地面主要为建筑物周边的硬化面积以及进入建构筑物的硬化地面等。场地内道路宽度4m,分布在生产厂房四周。道路布置采用环绕式的布局,路面为水泥混凝土结构。
三、景观绿化区
本项目绿化面积268.6hm2,绿地率为6.50%,景观绿化区为建筑物和道路及硬化地面以外的区域。本项目在厂区四周设计绿化带,主要以灌木、草皮并配以少量乔木。景观绿化区选用栽种容易,成活率高,树冠大小适中的灌木和乔木,灌木选择终年常绿,树形优美,有较高观赏价值的品种。
四、施工生产生活区
本次项目的施工生产生活区位于生活办公区,总占地100m2,包括临时办公生活用地、材料堆放地等,施工结束后硬化处理预防水土流失。
五、配套设施工程
******消防系统等。
1、供电系统
本项目由市政专线引入2路10KV电源电缆,其中两路电源任意一处出现异常运行时或发生短路时,另一个电源仍能不中断供电。
2、通讯系统
电话、网络采用光纤进线,在厂区内按需设置网络交换配线设备,由配线架出线引至室内电话和网络终端插座。
3、给排水系统
(1)给水
******居民现有给水管处接入1根DN50的引水明管。
(2)排水
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雨、污水分别组织排放。
施工期间排水直接通过排水沟(永临结合)排入雨水池或沉沙池,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农户现有预处理池处理。施工时不新增扰动用地范围外的占地。
运营期厂区内雨水由排水沟收集后排至雨水池或沉沙池,沉淀后排入厂外沟渠。生活污水通过生活污水管网排入化粪池中。
排水沟位于厂区四周,为明沟,宽30cm,高20cm,满足将雨水排出项目区的要求。
污水管道位于设计道路下,管道埋深大多为0.5~1.0m,根据地形开挖沟槽铺设污水管,满足将污水排出项目区的要求。
4、其他附属工程
主要包括照明、垃圾桶、景观小品等其他各种附属工程。附属工程占地已包含在建构筑物建设工程、道路硬化工程、绿化工程占地统计中,故此处不再重复统计。
2.1.3平面布置
1、项目平面布置
本工程总用地面积4132.56m2,用地现状地势平坦。总平面布置******消防使用。工程布置简单如下:
①出入口
本工程位于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古城镇火炬村,北侧为村道,厂区出入口紧邻村道。
②厂区
本项目规划建设1座厂房、办公生活区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其中厂房位于地块南部,1层,高11-15m,轻钢结构;办公生活区位于厂区北部,活动板房;二者中间区域为道路及硬化地面区。雨水池、沉沙池和化粪池均为混凝土结构,其中雨水池、沉沙为地下式,化粪池为地埋式;厂区布置既满足了生产加工与运输,也满足建筑防火抗震的要求。
③道路
******消防通道。厂区四周留有绿化面积,使整个厂区环境宽敞,格调大气。
图2-2项目总平面图
2、项目竖向布置
项目位于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古城镇火炬村,已建场区地形开阔,整体北低南高,除西北部约180m2高程较低,为844.16~850.53米之间,其余地貌高程853.75~854.69米之间,相对高差约0.94米,起伏较小。本项目高程设计根据周边道路与原始地形相结合采用平坡式布置,其中生产厂房±000高程为854.20m,道路起始±000高程为854.05m,以不大于0.5%的坡度对道路进行了放坡,出入口道路标高为854.00m,排水沟沿道路进行铺设,排入厂外沟渠,坡度小于 0.4%。
综上所述,本项目竖向设计充分考虑了场地周边道路的标高以及场地本身的地形标高,做到了竖向设计简洁合理,并尽量做到土石方平衡,节约地形改造成本,并考虑顺接现有的道路,因地制宜。
2.1.4项目周边环境情况
1、周边道路
项目区北侧为村道,西侧40m为G247,村道呈东高西低地势。
2、周边水系
本项目西侧175m为涪江,涪江为嘉陵江一级支流,属长江水系,地表径流沿地势高低流动。
2.1.5项目建设现状
由现场调查可知,项目场地表层土为人工填土,项目区无表土资源。项目已于2024年4月开工,除绿化工程外,其余工程已建设完成,计划于2025年4月完工。
2.2施工组织
2.2.1施工组织与施工机构
******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成立了项目经理部,设置了组长(施工负责人)、副组长、技术负责人及各施工员、资料员、造价员、质检员、安全员等技术人员,各成员各司其职。
2.2.2施工条件
1、材料来源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原材料为:水泥、钢材、管材、模板、型材、砖及砂石料等。
材料供应:项目所需钢筋、型钢类、模板、砖等主要建材均在平武县及绵阳市购买。所需砂砾石、卵石料等均从平武县及绵阳市的合法建材市场购买,材料运输过程中造成的水土流失由供应单位组织治理。
材料堆存:外购材料中水泥、钢材、中粗砂等材料用量大,其中钢材、木材、水泥等材料堆存方式为仓储,中粗砂采用露天堆存方式,材料数量按工程施工7天消耗用量储备。
本项目后期园林绿化的苗木,草皮等可以从合法园林公司直接购买。
综上所述,本项目所需物料均在当地购买,无制约性因素。
2、交通运输
项目区北侧紧邻村道,西侧40m为G247,交通便利,建筑材料运输方便,厂外无需修建施工便道。根据现场情况,施工出入口从北侧村道接入。为便于施工期间的管理,主体在项目区外围设置临时施工围栏。
3、施工供排水、供电和通讯
施工用水:取自项目区南侧的沟渠,满足地块用水需求。
施工排水:施工期的雨水、污水经初步沉淀后排入附近沟渠;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农户现有预处理池处理。
施工用电:项目附近电网成熟,施工用电由市政电力管线为施工场地提供。
施工通信:本项目建设场地处于电信、移动、邮政等通讯设施的覆盖范围;通信条件良好,项目施工中可用手机及对讲机及时通讯。
2.2.3施工临时设施布置
施工临时设施布置在满足工程施工需要及环保与水保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工程规模、施工方案及工期等因素,按照因地制宜、易于管理、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原则,进行施工总体布置。
1、施工生产生活区
本项目混凝土采用商品混凝土,即运即用,不新增占地。为方便施工,在项目区红线范围内北侧规划的办公生活区内设置一处施工生产生活区,占地面积为100m2,主要用于管理人员办公、施工人员住宿、设备及材料临时堆放等。施工生产生活区场地较平整,临近生产厂房,选址是合理可行的。
2、临时堆土区
本项目无表土资源,由于本项目各水沟、建构筑物开挖的土石方量少、分散,考虑就地临时堆放,且堆放周期短,因此,本项目未设置临时堆土场。
3、取土场
本项目无借方,未单独设置取土场。
4、弃土场
本项目无多余的土方,故本项目未设置弃土场。
5、施工便道
施工道路充分利用项目区北侧和西侧的村道和G247,交通运输方便,可直接通过该道路进入地块,未修建施工便道。
2.2.4料场规划
本项目无弃渣,不涉及弃渣场。工程建设所需混凝土等材料均从平武县采购成品混凝土,故项目建设不涉及需承担相应水土流失防治责任的料源。
2.2.5施工工艺及方法
本项目属于建设类项目,建设期间施工工艺之间的联系较为密切,在此本方案仅描述与水土保持相关的施工工艺,主要包括施工时序、场地平整、土石方工程、建构筑物工程、硬化工程、绿化工程等。各单项工程的施工方法虽然有所差异,但总体而言,采用的是机械为主、人工为辅的施工方法。
1、施工阶段划分及施工程序
整个工程施工基本遵循“先地下后地上”、“先结构后装修”、“先土建后安装”、“先试验后施工”、“先验收后隐蔽”的原则安排施工顺序。通过科学的组织、严格的管理,周密的安排,以实现既定的总体目标。
2、场地平整
本项目总体较为平坦,整体施工挖填平衡。采用机械和人工的方法对场地进行清理平整。开挖施工根据施工时间和施工高度的不同,自上而下进行开挖施工,同一水平层上由外向内开挖。
3、土石方工程
本项目入场时,厂区已无表土,故无表土剥离工序。
土石方开挖:本项目土方开挖主要为建筑物工程区基础开挖。一般采用推土机配合反铲挖装,有用土料回填,备用土料就近堆放待用。
土石方填筑:主要是利用推土机推土、汽车运输填土方,回填后用机械进行碾压。
4、建构筑物工程
建筑物基础为桩基础,基础开挖深度为地表至持力层。构筑物主要是水池和排水沟开挖,开挖深度为地表至设计深度。挖土以机械开挖为主,人工清理配合。挖土过程中派测量员随时监控,以免挖土机扰动基层土和碰撞桩基。挖土过程中应密切注意天气变化,合理组织排水。如遇雨天,应对已挖至基层标高的土满铺防雨布予以保护,并停止对最后一层土的清理,未施工垫层前应对基层土予以保护。土方挖至设计标高后,应通知监理、设计、质检等部门及时组织验槽,并做好验槽记录存档。验槽合格,方可进行砼垫层施工。
5、硬化工程
硬化在施工前先压实地基,依次填筑宕渣、碎石垫层,最后铺设C25 混凝土面层,施工工序包括定位→土方开挖(回填)基层平整→碾压→水泥稳定砂石基层施工→混凝土面层分块施工→混凝土面层切割缝,缝隙填料→路缘石安装→检查验收。
6、绿化工程
在道路、主要建构筑物完成后,进行项目区内的绿化工作。对规划绿化地进行绿化覆土后,全部采用人工种植方式。先将种植土回填到绿化工程区域,按照景观园林设计要求,对回填区造型,布设各种功能区,然后根据主体绿化设计方案,在绿化区域进行绿化覆土确保实施的景观树草种能成活。
7、雨季施工
①雨季施工主要以预防为主,采取防雨措施,现场的排水系统要处于良好状态,保证排水畅通,使场内道路雨后不陷、不滑、不积水;
②水池、桩基础开挖后采用木桩挡板的方法,池壁严格进行支护。确保池壁被用水冲刷不塌方;
③加强截、排水手段,备用小型水泵及其它排水机具,及时排除沟内积水,确保开挖部位不受水浸害;
④普通门架或外脚手架应装避雷装置,脚手架、井架下部搭设时高出自然地坪 100mm,以防雨水漫泡造成悬空或下陷;
⑤提前准备好覆盖膜、雨衣、雨鞋等防雨物资,一旦大雨来临,即可使用;
⑥浇筑砼前,要了解近日天气预报,尽量避开大雨施工。才浇完的砼要用塑料薄膜覆盖,以免损伤。
2.3工程占地
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4132.56m2,其中建构筑物工程区占地2124.1m2,道路及硬化地面区占地1739.9m2,景观绿化区占地268.6m2,施工生产生活区100m2。施工生产生活区包括临时办公区、材料堆放区等。本项目占地类型为工业用地。
各区域占地情况表见表2-4。
表2-4工程占地情况表
项目组成 |
占地类型(m2) |
总面积(m2) |
备注 |
占地性质 |
|
建构筑物区 |
地上 |
2109.1 |
2124.1 |
|
永久占地 |
地下 |
15 |
||||
道路及硬化地面区 |
1739.9 |
1739.9 |
|
||
景观绿化区 |
268.6 |
268.6 |
|
||
施工生产生活区 |
100* |
100* |
位于建构筑物区内,不重复计列占地面积 |
||
合计 |
4132.6 |
4132.6 |
|
2.4土石方平衡 2.4.1表土剥离和表土回覆
1、表土剥离
由现场调查和地勘报告可知,项目场地表层土为人工填土,项目区无表土资源。
2、表土回覆
根据主体设计,本项目后期覆土主要用于绿化工程,项目绿化面积为268.6m2,在进行绿化前需种植土回铺,以提高植被成活率,平均覆土厚度为30cm,共需种植土81m3,由合法园林公司统一购置。
表2-5 表土平衡表
项目组成 |
可剥离表土量 |
绿化所需种植土量 |
||||
剥离面积(m2) |
剥离厚度(cm) |
数量 (m3) |
绿化面积(m2) |
覆土厚度(cm) |
种植土量 (m3) |
|
建构筑物区 |
/ |
/ |
/ |
/ |
/ |
/ |
道路及硬化地面区 |
/ |
/ |
/ |
/ |
/ |
/ |
景观绿化区 |
/ |
/ |
/ |
268.6 |
30 |
81 |
合计 |
/ |
/ |
/ |
268.6 |
30 |
81 |
2.4.2挖填土石方
本项目土石方主要为场地平整、建筑物基础开挖回填、地下水池开挖回填、排水沟开挖回填、施工生产生活区场地平整、景观绿化区绿化覆土等。
1、项目前期场平
本项目已建地原始地面除西北部约180m2高程较低,为844.16~850.53m之间,其余地貌高程853.75~854.69m之间,相对高差约0.94m,起伏较小。场地设计标高854.0~854.4m。根据施工单位提供资料,本次对整个厂区进行了平整,平整面积为4132.6m2,开挖深度为0~0.7m,场平阶段开挖土方1444m3,回填土方1724m3,调入280m3土方,无余方。
2、建构筑物区
本项目建构筑物涉及土石方开挖的项目有:建筑物工作面、埋地水池(面积:141m2)、排水沟开挖(面积:67.5m2)。该部分建构筑物土石方开挖量约416m3,回填96m3,调出320m3土方用于场地回填和绿化。
3、道路及硬化地面区
本区域土石方主要来源于污水管、电缆等管道的开挖。该区域开挖土方约32m3,回填约32m3,无弃方。
4、景观绿化区
本区域回填约121m3(其中外购种植土81m3),调入40m3用于区域平整,无余方。
5、土石方平衡统计
本项目共计开挖土石方约1892m3,回填土石方约1973m3(包括外购种植土81m3),无取方、弃方。本项目各区域土石方平衡结果详见表2-6。
表2-6 土石方平衡表单位:(m3)
项目区域 |
挖方 |
回填 |
调出 |
调入 |
借方 |
余方 |
||||||||
表土 |
土石方 |
合计 |
覆土 |
土石方 |
合计 |
数量 |
去向 |
数量 |
来源 |
数量 |
来源 |
数量 |
去向 |
|
场平工程 |
/ |
1444 |
1444 |
/ |
1724 |
1724 |
0 |
|
280 |
① |
|
|
|
|
建构筑物区 |
/ |
416 |
416 |
/ |
96 |
96 |
320 |
①② |
0 |
|
|
|
|
|
道路及硬化地面区 |
/ |
32 |
32 |
/ |
32 |
32 |
0 |
|
0 |
|
|
|
|
|
景观绿化区 |
/ |
0 |
0 |
81 |
40 |
121 |
0 |
|
40 |
② |
81 |
外购 |
|
|
合计 |
/ |
1892 |
1892 |
81 |
1892 |
1973 |
320 |
|
320 |
|
81 |
|
|
|
注:土石方均为自然方。“开挖+调入+外借=填方+调出+弃方。”
图2-4 土石方流向框图(自然方)
2.5拆迁(移民)安置与专项设施改(迁)建
项目不涉及拆迁工作,不涉及拆迁(移民)安置与专项设施改(迁)建。
2.6施工进度
2.6.1进度安排
本项目计划总工期为13个月,起止时间:2024年4月-2025年4月。本项目施工进度情况如表2-7所示。
表2-7 项目施工进度安排表
时间 |
2023年 |
2024年 |
|||||||||||
项目 |
4月 |
5月 |
6月 |
7月 |
8月 |
9月 |
10月 |
11月 |
12月 |
1月 |
2月 |
3月 |
4月 |
施工准备 |
|
|
|
|
|
|
|
|
|
|
|
|
|
建构筑物工程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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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路硬化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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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化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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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工验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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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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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6.2项目水土保持情况回顾
1、建设现状
经现场调查,项目已于2024年4月开工,现除绿化工程外,其余工程已基本建设完成,计划于2025年4月完工。
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修建了洗车平台、沉淀池、排水沟等。目前施工生产生活区已转为办公生活区(均为活动板房),土石方堆放区已恢复成硬化区。
2、项目水土保持基本情况
(1)项目区水土流失和水土保持现状
结合工程施工资料以及现场踏勘情况,工程在施工中已采取的水土保持措施如下:
1)施工进出口位置修建有洗车平台、沉沙池(兼做雨水池);
2)厂区四周修建了排水沟,厂区南侧修建了雨水池;
3)施工单位对场地平整、水池和排水沟开挖时产生的土石方用防雨布进行了临时遮盖;
|
|
项目已建洗车平台 |
项目已建沉沙池 |
|
|
项目已建雨水池 |
|
图2-5 项目已采取的水保措施
(2)水保措施效益
已实施的水土保持措施在施工期起到了一定的水土保持功能,有效地减少了工程建设造成的新增水土流失,基本满足现阶段水土流水防治要求。工程开工以来没有造成水土流失事故,土石方无乱堆乱弃现象,无水土流失投诉事件。
2.7.1地形地貌
******居涪江上游,地理坐标为北纬31°59′31"~33°02′41",东经103°50′31"~104°59′13"。平武县地处盆周山区,境内山地主要由近南北走向的岷山山脉、近东西走向的摩天岭山脉和近北东至南西走向的龙门山脉组成,海拔1000米以上的山地占辖区面积的94.33%。地势西北高、东南低,西北部为极高山、高山,向东南渐次过渡为中山、低中山和低山。最高点为平武县与松潘县之界山小雪宝顶,海拔5440米;最低点为涪江二郎峡椒园子河谷,海拔600米。县城东邻广元市青川县,南连北川羌族自治县,西界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西北倚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九寨沟县,北靠甘肃省文县,东南接江油市。
拟建场地位于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古城镇火炬村,交通便利,地理条件优越。拟建场区地形开阔,较平坦,除西北部约180m2高程较低,为844.16~850.53m之间,其余地貌高程853.75~854.69m之间,相对高差约0.94m。
场地地貌单元属丘陵地貌。
2.7.2地质
本工程场地地形简单、地貌单元少;地层结构简单,无特殊性岩土;区域地质构造简单;地下水对工程无不良影响,且场地稳定。通过以前勘察资料分析表明,场地无不良地质现象,地壳处于稳定状态,场地内及其附近无影响工程稳定性的不良工程地质作用,适合本项目工程建设。
拟建场地上部覆盖层由第四系人工填土(Q4ml)及第四系全新统粉质黏土(Q4al+pl)组成。各岩土层岩性特征从上至下分述如下:
第①层 填土(Q4ml):杂色,稍湿,松散状态。大部分为粉土,其余由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组成,层厚约0.3m,场地内绝大部分地段分布,回填年限小于5年,固结程度差。
第②层第四系全新统粉质黏土(Q4al+pl):黄褐色,可塑~硬塑状,主要由黏粒组成,含砾石、碎石颗粒,刀切面光滑,在场内广泛分布。
2.7.3气象
平武县属于亚热带山地湿润季风气候类型,气候温和,降水丰沛,日照充足,四季分明,具有云多、雾少、阴天多的特点。多年平均气温14.7℃,最高值15.1℃,最低值13.9℃,极端最高气温37℃,极端最低气温-7.3℃。多年平均降水量866.5mm,最高值1161.4毫米,最低值397.6毫米。多年平均日照1376小时,多年平均无霜期255天,多年平均风速为0.7m/s,最大风速17m/s,常年主导风向为北风,主导风频率为64.05%。
根据《四川省中小流域暴雨洪水计算手册》查算出平武县各短历时暴雨设计成果见表2-8。
表2-8 项目区设计暴雨成果表
历时 |
均值(mm) |
Cv |
Cs/Cv |
各频率设计值(mm) |
|||
P=1% |
P=5% |
P=10% |
P=20% |
||||
1/6h |
11.0 |
0.45 |
3.5 |
27.72 |
20.68 |
17.6 |
14.41 |
1h |
29.0 |
0.50 |
3.5 |
79.46 |
57.71 |
48.14 |
38.28 |
6h |
52.0 |
0.56 |
3.5 |
156.52 |
110.24 |
89.96 |
70.2 |
24h |
79.0 |
0.60 |
3.5 |
252.8 |
173.8 |
139.83 |
106.65 |
说明:Cs为偏态系数,Cv为变差系数。
2.7.4水文
平武县境主要河流有涪江及涪江支流清漪江、夺补河,流域面积在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涪江支流有虎牙河、高村河、土城河、山峰河、荣华河、黄羊河、桥头河、大桥河、石坎河、古城河、旧堡河、泗耳河12条河流。
工程区较近水域为涪江,涪江属嘉陵江一级支流,发源于松潘县内岷山雪宝顶北坡三岔子,经平武、江油、从龙门镇青霞坝进入区内,于丰谷镇出境流向三台县。过境长43.5km。据北部涪江铁路桥水文站观测,多年平均径流量97.5亿m3,最大流量9870m3/s(1981年7月13日),最小流量50.8m3/s,最高洪水位466.9m(1981年7月13日),最低水位458.8m(1980年),水位变幅达8.1m。洪峰期在7~8月,由于涪江及其支流均属于海型河流,受降雨时间和强度的制约,自然流量与水位变化幅度大。平武县境内河流众多,除东北角金安乡境石科河和东部八角、安佛、会真乡境的宝马河等属嘉陵江支流西河水系外,其余均属嘉陵江支流涪江水系,并以梓江为骨架呈不对称羽毛状分布。县境流域面积在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梓江及其支流猕江、湍江、榉溪,以及流经东南一隅的涪江支流雍江。项目区水系图详见附图2。
2.7.5土壤
县境内土壤类型共有12个土类,17个亚类,23个土属,54个土种。以黄壤类型(冲积黄壤、山地黄壤)作为土壤垂直分布带的基础土壤带。在东南部低山、低中山最低点在平驿乡椒园子涪江枯水面,海拔600米,土壤为黄壤。土壤的垂直分布依次为冲积黄壤→山地黄壤→山地黄棕壤→山地棕壤。在海拔1200—1800米之间,土壤有生草黄壤和黄棕壤类型。县境西北部属岷山东坡,基础土壤带为黄棕壤,其上依次为暗棕壤→棕色针叶林土带→亚高山草甸土→高山草甸土→高山寒漠土。县境北部属摩天岭西段南坡,基础土壤带为黄棕壤,其上依次为暗棕壤→棕色针叶林土→亚高山草甸土。在黄土梁为黄棕壤→暗棕壤→棕色针叶林土→亚高山草甸土。夺补河谷位于岷山和摩天岭之间,以山地褐土为基础土壤带。土壤带谱是:褐土→棕壤→暗棕壤→棕色针叶林土→高山草甸土→高山寒漠土。
本项目区基底层以及周边区域地表土壤类型以黄壤土为主,平均土层厚度约为 0.1~0.3m。
2.7.6植被
平武县植被极其丰富,森林植被常见优势树种 23 科、37 属、78 种,有银杏、苏铁等孑遗植物和珙桐、连香树、杜仲、平武藤山柳等特有植物。森林植被优势建群树种等 32 种,其中针叶树种有云杉、冷杉等 11种,阔叶树种有香樟、楠木、桦木等 21种。森林覆盖率为74.53%。
2.7.7其他
本项目位于绵阳市平武县,未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功能一级区的保护区和保留区、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和重要湿地等重要的敏感区域。
3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3.1主体工程选址水土保持评价
3.1.1主体工程与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属新建建设类项目,点状工程,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鼓励类项目。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工艺说明、生产设备清单和原辅材料耗用情况,项目所采取的生产工艺和使用的生产原料及生产设备均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
3.1.2与水土保持法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实施)规定,进行项目与水土保持法符合性对照分析,结果详见表3-1。由表中可见,本工程不属于禁止开发的活动项目,符合批准条件,同时针对项目区现状,采取适当调整标准、优化施工工艺等措施控制因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
表3-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符合性对照分析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
本项目情况 |
相符性分析 |
******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取土、挖砂、采石等活动的管理,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 禁止在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从******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告。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的划定,应当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确定的地质灾害易发区、重点防治区相衔接。 |
①本项目不设取土场、采砂场和石料场,在周边合法的商品料场采购,“取土、挖砂、采石等”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由料场业主负责治理; ②本项目不属于崩塌、滑坡及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区。 |
符合 |
第二十四条:生产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应当避让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无法避让的,应当提高防治标准,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范围,有效控制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
项目区位于嘉陵江下游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无法避让,通过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对地表扰动范围,提高防治标准等措施,减少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水土流失。本方案水土流失防治标准采取建设类一级标准。 |
符合 |
第二十五条: 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按照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没有能力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应当委托具备相应技术条件的机构编制。 |
建设单位已委托我公司开展本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
符合 |
第二十六条: 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
本项目已委托我公司编制水土保持方案 |
符合 |
第二十七条: 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生产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应当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
建设单位委托我公司编制水土保持方案。项目完工后将进行综合验收,水土保持验收纳入综合验收。 |
符合 |
第二十八条: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其生产建设活动中排弃的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应当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确需废弃的,应当堆放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并采取措施保证不产生新的危害。 |
本项目无弃土,不设置弃渣场。 |
符合 |
第三十二条: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应当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
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已明确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
符合 |
第三十八条:对生产建设活动所占用土地的地表土应当进行分层剥离、保存和利用,做到土石方挖填平衡,减少地表扰动范围;对废弃的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存放地,应当采取拦挡、坡面防护、防洪排导等措施。生产建设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在取土场、开挖面和存放地的裸露土地上种树植草、恢复植被。 |
①项目场地表层土壤为人工填土,项目区无表土可剥离。 ②本项目不涉及弃土场。 ③工程建设活动结束后,对裸露土地种树植草、恢复植被;本项目设计单位将在后续施工过程中对裸露地面植被恢复进行设计,采取乔灌草结合的方式,施工单位按设计要求实施了景观绿化。 |
符合 |
3.1.3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符合性分析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规定,进行项目与国标符合性对照分析,结果见表3-2。由表中可见,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中规定,项目建设应满足规范要求的强制性条款,本工程项目区不属于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重点试验区,未占用国家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站,不属于基本农田保护区,工程不单独设置取土(石、料)场。项目区位于嘉陵江下游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无法避让,通过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对地表扰动范围,提高防治标准等措施,减少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水土流失。因此本工程无重大水土保持限制性因素,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要求。
表3-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的符合性分析对照分析表
规范所列约束性规定 |
工程执行情况 |
相符性分析 |
3.2.1:主体工程选址(线)应避让下列区域: 1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 2河流两岸、湖泊和水库周边的植物保护带; 3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重点试验区及国家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站。 |
1.项目区位于嘉陵江下游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无法避让,通过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对地表扰动范围,提高防治标准等措施,减少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水土流失。 2.项目区不涉及。 3.项目区不涉及。 |
符合 |
3.2.2:建设方案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城镇区的建设项目应提高植被建设标准,注重景观效果,配套建设灌溉、排水和雨水利用设施; 2对无法避让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生产建设项目,建设方案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优化方案,减少工程占地和土石方量; 2)截排水工程、拦挡工程的工程等级和防洪标准应提高一级。 3)宜布设雨洪集蓄、沉沙设施。 4)提高植物措施标准,林草覆盖率应提高1个~2个百分点。 |
1.项目区位于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古城镇火炬村,绿化采用乔灌草结合的方式,注重景观效果。项目布设有完整的雨水利用、排水设施。 2.项目区位于嘉陵江下游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无法避让。通过减少挖填方量;厂区内布设排水沟、沉沙池和雨水池,排水沟防洪标准等级提高一级;建成后裸露土地全部进行绿化。 |
符合 |
3.2.3:严禁在崩塌和滑坡危险区、泥石流易发区内设置取土(石、砂)场。 |
本项目不涉及取土场。 |
符合 |
******居民点等有重大影响的区域设置弃土(石、渣、灰、砰石、尾矿)场。 |
本项目不涉及弃土场。 |
符合 |
3.2.6:弃土(石、渣、灰、碎石、尾矿)场设置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涉及河道的应符合河流防洪规划和治导线的规定,不得设置在河道、湖泊和建成水库管理范围内; 2在山丘区宜选择荒沟、凹地、支毛沟,平原区宜选择凹地、荒地,风沙区宜避开风口; 3应充分利用取土(石、砂)场、废弃采坑、沉陷区等场地; 4应综合考虑弃土(石、渣、灰、碎石、尾矿)结束后的土地利用。 |
本项目不涉及弃土场。 |
符合 |
3.2.7:施工组织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控制施工场地占地,避开植被相对良好的区域和基本农田区。 2应合理安排施工,防止重复开挖和多次倒运,减少裸露时间和范围。 ******居民点和其他重要基础设施时,宜设计渣石渡槽、溜渣洞等专门设施,将开挖的土石导出。 4弃土、弃石、弃渣应分类堆放。 5外借土石方应优先考虑利用其他工程废弃的土 (石、渣),外购土(石、料)应选择合规的料场。 6大型料场宜分台阶开采,控制开挖深度。爆破开挖应控制装药量和爆破范围。 7工程标段划分应考虑合理调配土石方,减少取土(石)方、弃土(石、渣)方和临时占地数量。 |
1.本项目施工场地布置在用地红线内。 2.本项目施工时已合理安排施工,减少裸露时间和范围。 3.本方案不设置取土场。 4.本项目不设置弃土场。 5.本项目种植土采用外借。 6.本项目不涉及取料场。 7.本项目主体设计已经考虑合理调配土石方,以减少取土和临时占地数量。 |
符合 |
3.2.8:工程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活动应控制在设计的施工道路、施工场地内。 2施工开始时应首先对表土进行剥离或保护,剥离的表土应集中堆放,井采取防护措施。 3裸露地表应及时防护,减少裸露时间;填筑土方时应随挖、随运、随填、随压。 4临时堆土(石、渣)应集中堆放,并采取临时拦挡、苫盖、排水、沉沙等措施。 5施工产生的泥浆应先通过泥浆沉淀池沉淀,再采取其他处置措施。 6围堪填筑、拆除应采取减少流失的有效措施。 7弃土(石、渣)场地应事先设置拦挡措施,弃土(石、渣)应有序堆放。 8取土(石、砂)场开挖前设置截(排)水、沉沙等措施。 9土(石、料、渣)方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保护措施,防止沿途散滥。 |
1.施工活动均在控制在占地红线范围内。 2.本项目不涉及。 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地表裸露时间,并对裸露地表采用密目网防护。 4.本项目不设置临时堆土场。 5.施工采用商品砼,不在场地内进行水泥拌合工作。施工场地内设施排水沟和沉淀池,将收集的雨水沉淀后再外排。 6.本项目不涉及。 7.本项目不设置弃土场。 8.本方案不设置取土场。 9.原辅材料在运输过程中采用苫盖措施,防止沿途散溢。 |
符合 |
3.1.4结论
本项目场地位于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古城镇火炬村,项目选址唯一。本项目选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及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点》(水保﹝2020﹞63号)相关规定。项目区属于嘉陵江下游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但不涉及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重点实验区,未占用国家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站。项目建设区远离湖泊、水库,场地稳定性好,地表水排水条件较好,环境工程地质条件简单,无明显其他不良地质灾害。项目在工程布局中进行了适当优化,建设过程中采取临时苫盖、临时拦挡等防护措施,有效减少水土流失。该项目通过执行一级防治标准,提升土壤流失控制比,提高项目区水土保持效益,从水土保持角度,项目选址符合水土保持要求。
3.2建设方案与布局水土保持评价
3.2.1建设方案评价
1、项目区不涉及河流两岸、湖泊和水库周边的植物保护带;不涉及饮水水源保护区,水功能一级区的保护区和保留区,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以及重要湿地等;避开了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重点试验区,未占用国家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不属于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项目区为嘉陵江下游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通过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对地表扰动范围,提高防治标准等措施,减少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水土流失。
2、建设方案竖向布置整体采用平坡式,结合厂址地形,做到优化场地,减少大填大挖,减少了土石方挖填方量,同时结合现场地形,主体设计做到了土石方挖填平衡,工程不产生永久弃渣。
3、项目区建设用水取自当地沟渠,满足需水要求;用电在附近市政变配电设施接入施工临时用电。场地内各项设施布设紧凑,工程在施工布置上,遵循因地、因时制宜、有利生产、方便生活、易于管理、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原则,集中在项目征地范围内,减少开挖扰动破坏面,符合水土保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4、土石开挖与填筑、供水工程、供电通讯工程等工程占用部分汛期,施工中采取了临时苫盖、截排水等措施,可有效的防治水土流失。
5、由于本项目所用的砂石、其他建材等都从当地合法料场购买,路面水泥砼采用商品砼方式解决,不自备取料场、砂石加工场,也减少了施工工场的设置,施工所用砂石等建筑材料将通过合理安排,堆放于永久占地内,从而减少项目施工临时占地面积,减少了对原地表的占压和扰动。
6、项目工程均在用地范围内,并采取了临时覆盖、排水措施,这些措施将极大地减少项目建设过程中造成的水土流失。
7、本项目设计方案用地紧凑,功能区明确,交通组织合理,并适当考虑了绿化景观布置,整体布置较为科学。
8、项目建设方案符合GB50433-2018相关条款要求,提高植物措施等措施防护标准。
表3-3 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的符合性对照分析表
序号 |
建设方案应符合下列规定 |
本工程执行情况 |
符合性比较 |
1 |
公路、铁路工程在高填深挖路段,应采用加大桥隧比例的方案,减少大填大挖;填高大于20cm,挖深大于30cm的,应进行桥隧替代方案论证;路堤、路堑在保证边坡稳定的基础上,应采用植物防护或工程与植物防护相结合的设计方案; |
本项目不属于公路、铁路建设项目 |
/ |
2 |
城镇区的建设项目应提高植被建设标准,注重景观效果,配套建设灌溉、排水和雨水利用设施 |
本项目位于绵阳市平武县火炬村,绿化采用乔灌草结合的方式,注重景观效果。项目布设有完整的雨水利用、排水设施。 |
符合 |
3 |
山丘区输电工程塔基应采用不等高基础,经过林区的应采用加高杆塔跨越方式; |
本项目不属于输电工程 |
/ |
4 |
对无法避让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生产建设项目,建设方案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优化方案,减少工程占地和土石方量:公路、铁路等项目填高大于8m宜采用桥梁方案;管道工程穿越宜采用隧道、定向钻、顶管等方式;山丘区工业场地宜优先采取阶梯式布置。 2)截排水工程、拦挡工程的工程等级和防洪标准应提高一级。 3)宜布设雨洪集蓄沉沙设施。 4)提高植物措施标准;林草覆盖率应提高1个~2个百分点。 |
项目区位于嘉陵江下游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无法避让。通过减少挖填方量;厂区内布设排水沟、沉淀池和雨水池,排水沟防洪标准等级提高一级;建成后裸露土地全部进行绿化。 |
符合 |
综上所述,项目的布局与施工布置基本合理,施工时序符合水土保持技术规范的要求。
3.2.2工程占地评价
项目场址位于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古城镇火炬村,项目性质为新建,本工程场址选择方案具有唯一性。周边为农村环境,项目北侧紧邻村道,西侧40m为G247,交通便利。项目区区域构造稳定,场地及其附近无不良地质作用,场地稳定性良好,适宜本项目建设。建筑范围内无沟壑、墓穴、防空洞及地下管网等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
从水土保持角度分析,施工用水、用电较方便,管线可就近在项目区附近引接,线路短,不会对地表造成的较大扰动;对外交通便捷,道路条件好,满足施工及材料运输要求;场区内不良地质作用弱发育,适宜建设。本项目建设符合水土保持要求。
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4132.56m2,工程占地类型为工业用地。项目符合区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体设计对施工扰动区域可绿化的区域采取植被恢复措施,尽可能减少水土流失。项目区永久占地4132.56m2,项目永久占地均为项目所必需的,且对所占用的土地会进行硬化或绿化,可减少扰动后产生的水土流失,并最大限度减少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实施绿化措施,减少临时场地施工扰动产生的水土流失。因此,本项目的占地面积合理,永久占地及临时占地面积控制严格。
从水土保持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占地面积合理,占地面积控制严格。本工程建设占地对水土流失影响有限,占地类型符合水土保持的相关规定,占地规划可行,通过合理水土保持措施,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不利影响可得到控制。
综合工程占地类型、面积和占地性质等方面考虑,本项目不存在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
3.2.3土石方平衡评价
本项目共计开挖土石方约1892m3,回填土石方1973m3(包括种植土回覆81m3),无取方、弃方。从水土保持角度分析,本工程的土石方平衡综合考虑了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并结合项目区地形地貌特征,充分考虑了该项目工程特点,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水土流失。综上所述,本工程土石方平衡利用基本合理,满足水土保持相关规定和要求。
3.2.4取土(石、砂)场设置评价
本项目不涉及取土场。
3.2.5弃土(石、渣)场设置评价
本项目不涉及弃土场。
3.2.6施工方法与工艺评价
1、土方开挖
工程施工主要为土石方开挖,在开挖的过程中采用了机械开挖和人工开挖相结合的方式,减小了土地扰动的范围,避免不必要的开挖和过多的破坏原状土。开挖时若遇到降雨,做好防雨苫盖,施工方法基本合理。
2、土方回填
回填土用素土或级配砂石分层对称夯实回填,施工前通过了压实试验确定填料含水率,控制铺土厚度和打夯遍数等参数。土石方做到及时回填,避免了临时堆放造成的水土流失。
3、水池、排水沟施工
水池、排水沟开挖出的土方,临时堆存于排水沟或水池一侧或两侧,及时回填。造成的水土流失量小,基本满足水土保持要求。
4、道路及其他硬化工程
道路、硬地在施工前先压实地基,依次填筑素土、碎石垫层,最后铺设混凝土面层,造成的水土流失量小,基本满足水土保持要求。
5、工程绿化工程
工程绿化区采用人工回填种植土,种植土回填时避开雨季,减少了水土流失。
本项目主要以机械施工为主,人工为辅,施工方法成熟、规范,避免了乱挖乱填造成的水土流失。且主体各项工程的施工均以减少占地和土石方为原则,同时以上各项工程施工工艺除了有利于各项工序间的交叉衔接外,还满足工程建设进度要求,保证施工安全,减少地面重复开挖扰动,有利于水土保持。主体采用的施工工艺是合理的。通过分析认为,本项目施工工艺对主体工程不存在限制性影响,从水土保持角度认为是可行的。
3.2.7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评价
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对主体工程设计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实施的具体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从水土保持角度进行分析评价,根据评价结果,本方案补充设计水土保持设施。
3.2.7.1工程措施
(1)表土剥离、表土回覆
由现场调查可知,项目场地表层土为人工填土,项目区无表土资源。
工程主体完工后绿化区域需用种植土覆土,总计回覆种植土面积268.6m2,平均覆土厚度0.30m,共回覆种植土81m3,回覆的种植土由合法园林公司统一购置。
(2)洗车系统
本项目在场地出入口位置设置洗车系统1套,包括洗车平台1套,沉沙池1个(有效容积50m3,兼做雨水池),用于清洗过往车辆,沉淀后的清洗水排入周边排水沟,洗车池可有效清除出入车辆车身携带泥土,具有良好的水土保持功能。
(3)雨水池
本项目在南侧红线范围内设置有雨水池1座,有效容积100m3。
(4)排水沟
本项目主体设计排水沟位于道路旁,为明沟。排水沟内截面尺寸为底宽×高=0.3m×0.2m,总长度约225m,采用混凝土结构。排水沟排水分为2个方向。其中北面区域流向大致为自西向东南排水进入沉沙池,南部区域流向大致为自北向南排水进入雨水池。排水沟主要用于收集场地内降水径流,可以有效排导区域内部雨水,具有良好的水土保持功能。
排水沟的过水能力校核
A、排水沟过流量计算采用《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GB51018-2014)中推荐公式进行计算:
Q=16.67φqF
式中:
Qm—坡面设计洪峰流量(m3/s);
φ—径流系数,结合实际情况,排水沟为混凝土结构,综合径流系数φ取值为0.90;
F—根据地形图对工程区周边地形进行测量,确定坡面汇水面积0.004km2。
q—根据表2-8 项目区设计暴雨成果表,拟采用项目区5年一遇最大10min降雨量验算,即q=1.44mm/min。
由此计算最大流量Qm,计算结果如下表3-6。
表3-6 洪峰流量计算表
系数 |
径流系数φ |
5年重现期10mm降雨强度q(mm/min) |
汇水面积F(km2) |
流量Qm(m3/s) |
16.67 |
0.90 |
1.44 |
0.004 |
0.09 |
B、排水能力按明渠均匀流公式计算:
根据《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GB51018-2014),采用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Q=VA,V=
式中:Q——流量,m3/s;
V——流速,m/s;
A——过水断面面积,m2;
n——糙率,渠道采用混凝土夯实,糙率取0.015;
R——水力半径
i——比降。
表3-7 设计排水流量
区域 |
排水沟尺寸(m) |
水力半径(m) |
糙率(n) |
纵坡比降 |
设计流量(m3/s) |
是否满足排洪要求 |
|
底宽 |
高 |
||||||
道路及硬化地面区 |
0.30 |
0.20 |
0.122 |
0.015 |
2% |
0.11 |
是 |
经计算排水沟过流能力Q=0.11m3/s>洪峰流量Qs=0.09m3/s,故本工程设计的排水沟尺寸能满足设计要求。
(5)路面硬化
本项目道路区将全部使用混凝土地面硬化,总计硬化面积1739.9m2,路面硬化具有固土保土的作用,可防止水土流失,具有良好的水土保持功能。
(6)土地整治
硬化前对施工生产生活区土地进行整治,整治面积0.03hm2。
3.2.7.2临时措施
(1)防雨布苫盖
本项目对施工期场地范围内裸露地表采用防雨布苫盖,经统计,总计设置防雨布苫盖1000m2。
3.2.7.3植物措施
项目区建设完工后,对项目区实施绿化,绿化面积268.6m2。项目区绿化采取乔灌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布设,形成有空间层次的植被恢复效果,防治水土流失。根据调查,主体设计提出植物措施要求,但未进行具体设计,本方案针对植物措施提出了建议。设计单位需在后续设计工作中,及时完善景观绿化设计;施工单位需根据建设进度及时实施植物措施。
植物措施可使建设过程中的开挖、回填的土壤结构和土壤肥力得到恢复,具有良好的水土保持功能。
3.2.7.4结论
综上所述,主体工程设计中的排水沟、沉淀池、路面硬化、土地整治、乔灌草绿化、防雨布遮盖等均具有良好的水土保持功能,符合水土保持要求。
3.3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界定
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附录D规定:
1、以防治水土流失为主要目标的防护工程,应界定为水土保持工程。以主体工程设计功能为主、同时兼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工程,不纳入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仅对其进行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当不能满足水土保持要求时,可要求主体设计修改完善,也可提出补充措施(纳入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
2、对建设过程中的临时征地、临时占地,因施工结束后需归还当地群众或政府,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将发生转移,须通过水土保持验收予以确认,各项防护措施均应界定为水土保持工程,纳入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
3、对永久占地区内主体设计功能和水土保持功能难以直观区分的防护措施,可按破坏性试验的原则进行排除:假定没有这项防护措施,主体设计功能仍旧可以发挥作用,但会产生较大的水土流失,该项防护措施应界定为水土保持工程,纳入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
3.3.1不纳入水土保持措施体系中的措施分析评价
1、硬化工程项目区硬化场地,虽然这些措施在客观上具有一定的水土保持功能,能有效防止土壤侵蚀发生,但不纳入主体工程设计的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
2、厂区内建筑物给排水系统、厂内建筑物给排水设施主要用于汇聚建筑物顶部雨水,不界定为水土保持工程。
3、施工围栏本项目为市政工程,在工程开工前需对建设区进行打围施工,围栏采用砖砌基础,对防护建设区内的水土流失、拦截地面径流具有一定的效果,但其主要为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措施,保障施工环境、限制施工活动范围和施工顺利进行,抑制施工噪声及施工扬尘。因此,不界定为水土保持工程。
******监测中心文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附录D有关规定,以上措施兼有一定的水土保持功能,但不界定为水土保持工程措施。
3.3.2纳入水土保持措施体系中的措施分析评价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水土保持措施界定按以下原则进行界定:
1、主导功能原则
以防治水土流失为主要目标的工程作为水土保持工程;以主体设计功能为主,同时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工程,不作为水土保持工程。
2、责任区分原则
对建设项目临时征、占地范围内的各项防护工程均作为水土保持工程。
3、试验排除原则
难以区分以主体设计功能为主或以水土保持功能为主的工程,可按破坏性试验的原则进行排除。假定没有这些工程,主体设计功能仍旧可以发挥作用,但会产生较大的水土流失,此类工程应作为水土保持工程。
3.3.3主体工程设计界定为水土保持工程量汇总
通过对主体工程设计的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可知,主体工程中的水保措施主要有排水沟、洗车系统和土地整治等。
主体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措施工程量及投资统计如表3-8。
表3-8 主体已有水土保持措施量汇总表
防治分区 |
措施类型 |
措施项目 |
单位 |
工程量 |
综合单价(元) |
投资 (万元) |
备注 |
建构筑物区 |
工程措施 |
雨水收集池 |
m3 |
100 |
400 |
4.00 |
已实施 |
排水沟 |
m |
225 |
238 |
5.36 |
已实施 |
||
临时措施 |
防雨布遮盖 |
m2 |
1000 |
14.14 |
1.41 |
已实施 |
|
道路及硬化地面区 |
工程措施 |
洗车平台 |
套 |
1 |
100000 |
10.00 |
已实施 |
沉淀池 |
m3 |
50 |
400 |
2.00 |
已实施 |
||
景观绿化区 |
工程措施 |
绿化覆土 |
m3 |
81 |
35 |
0.28 |
未实施 |
植物措施 |
乔灌草绿化 |
m2 |
268.6 |
250 |
6.72 |
未实施 |
|
施工生产生活区 |
工程措施 |
土地整治 |
m2 |
100 |
1.89 |
0.02 |
已实施 |
合计 |
|
|
|
|
|
29.78 |
|
4.1水土流失现状
4.1.1 平武县水土流失现状
平武县属嘉陵江下游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属于西南土石山区,土壤侵蚀以水力侵蚀为主,容许土壤流失量为 500t/km2?a,土壤侵蚀形态以面蚀为主。
根据四川省 2024 年公布的水土保持动态监测数据,平武县水土流失以水力侵蚀为主。根据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数据统计,平武县水土流失总面积797.34km2,其中轻度流失面积653.13km2,占水土流失面积的81.91%;中度流失面积98.5km2,占水土流失面积的 12.35%;强烈流失面积36.81km2,占水土流失面积的4.62%;极强烈流失面积 8.28km2,占水土流失面积的1.04%,剧烈流失面积0.62km2,占水土流失面积的0.08%。
平武县土壤侵蚀现状见表 4-1。
表4-1平武县土壤侵蚀现状统计表
行政区划 |
侵蚀强度 |
面积(km2) |
占水土流失面积的% |
平武县 |
轻度 |
653.13 |
81.91 |
中度 |
98.5 |
12.35 |
|
强烈 |
36.81 |
4.62 |
|
极强烈 |
8.28 |
1.04 |
|
剧烈 |
0.62 |
0.08 |
|
合计 |
797.34 |
100.00 |
4.1.2项目区水土流失现状
工程区水土流失类型主要为水力侵蚀,经现场踏勘调查项目区土地利用类型、面积、地形坡度和植被覆盖率等,同时结合项目区地貌、土壤和气候特征,参照《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推求各工程单元不同土地利用类型下的侵蚀强度,再根据《四川省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和审查若干技术问题暂行规定》中关于土壤侵蚀模数背景值的相关规定,“对水域、硬化地面、裸岩等无土体的微度流失区可不计背景值;对有土体的微度流失区,背景值可直接取300t/(km2·a)。微度以上的流失区,背景值一般取标准中的区间平均值”。本项目原地貌侵蚀强度为微度,因此,项目区原地貌土壤侵蚀模数为 300t/(km2·a)。
4.2水土流失影响因素分析
4.2.1自然因素对水土流失的影响
项目区多年平均降雨量866.5mm,且降雨集中在 5~9月(汛期),局部大雨暴雨多,对地表土壤冲刷强烈,常引起大量水土流失。自然因素主要体现在降雨集中,强度大,土层浅薄抗侵蚀力低。
4.2.2工程建设与生产对水土流失的影响
(1)工程建设过程中,地表受到机械、车辆碾压,将使土壤下渗和涵养水分的能力降低,影响植物生长,同时地表水易形成地表径流,从而加剧水土流失,导致环境的恶化。
(2)工程施工形成的裸露坡面和堆放的松散物在暴雨作用下,将形成水土流失源,以悬移质和推移质的形式溢流出场地内设置的施工期临时排水设施,通过地面形成面状侵蚀,进而进入周边沟渠,一定程度影响沟渠行洪,并且污染水体。
(3)施工过程改变了地表形态,阻断了原有的地表水走向,如果不采取有效的永久和临时排水设施,将造成雨水胡乱排放,引起严重的水土流失。
4.2.3扰动地表、拟毁植被面积
根据本次项目规划,项目区扰动地表面积约为4132.56m2,扰动区域土地类型为工业用地。
由现场调查可知,项目场地表层土为人工填土,占地区内为空地,本项目未毁植被面积。
4.2.4废弃土(石、渣、灰、矸石、尾矿)量
本项目无废弃土(石、渣、灰、矸石、尾矿)。
4.3土壤流失量预测
4.3.1调查与预测单元
1、调查单元
根据2025年2月现场踏勘情况,工程区建设用地内已全部扰动。因此,本项目水土流失调查单元为整个建设区域。水土流失调查单元为永久占地(本项目无临时占地),涉及总面积4132.56m2,具体包括建构筑物区、道路及硬化地面区、景观绿化区、施工生产生活区。调查单元面积信息如表4-2。
2、预测单元
经调查可知,截止2025年2月,项目建构筑物区、道路及硬化地面区均经硬化并搭建有建构筑物,基本不会造成水土流失。因此项目预测单位为景观绿化区,预测面积为268.6m2。预测单元面积信息如表4-3。
4.3.2调查与预测时段
通过对工程建设与水土流失关系的初步分析可知,本工程造成水土流失的主要施工活动如场地开挖回填、占压扰动土地、机械碾压等在工程施工期大量发生。该项目属于建设类项目,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的规定,建设类项目水土流失预测应分为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和自然恢复期两个时段进行。
施工期:该项目的施工期是指工程土石方开挖、大规模扰动地面时期,水土流失强度大。项目施工期水土流失预测是在未采取任何水土保持措施的前提下,对区域范围内影响水土流失的自然因素和工程施工中的人为因素分析的基础上确定的。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相关规定,施工期不足12个月,但达到一个雨(风)季长度的按1年计;不足一个一个雨(风)季长度的按占雨(风)季长度的比例计算。本项目施工期为2024年4月至2025年4月,共13个月;截至2025年2月,除景观绿化工程外,其余工程已基本完工,因此施工期调查时段为1年。剩余施工期为2个月,施工期预测时段为0.2年。
自然恢复期: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规定,自然恢复期一般情况下湿润区取2年,半湿润区取3年,干旱半干旱区取5年。本项目位于湿润区,自然恢复期取2年,即2025年4月至2027年3月。
土壤流失量调查范围和时段详见下表4-2,预测单元和时段详见表4-3。
表4-2 本工程土壤流失调查范围和时段表
调查单元 |
施工期 |
|
调查面积(m2) |
调查时间(a) |
|
建构筑物区 |
2124.1(含地下15) |
1 |
道路及硬化地面区 |
1739.9 |
1 |
景观绿化区 |
268.8 |
1 |
合计 |
4132.6 |
1 |
表4-3 本工程土壤流失预测范围和时段表
预测单元 |
施工期 |
自然恢复期 |
||
预测面积(m2) |
预测时间(a) |
预测面积(m2) |
预测时间(a) |
|
景观绿化区 |
268.6 |
0.2 |
268.6 |
2 |
总计 |
268.6 |
0.2 |
268.6 |
2 |
4.3.3土壤侵蚀模数
4.3.3.1扰动前土壤侵蚀模数确定
1、扰动前土壤侵蚀模数背景值的确定
本项目建设工程原地貌平均土壤侵蚀模数背景值为300t/km2·a,项目区的土壤侵蚀强度为微度。
项目区土壤侵蚀模数背景值详见表 4-4。
表4-4 原地貌的土壤侵蚀模数表
项目分区 |
占地类型 |
面积(m2) |
坡度(°) |
侵蚀强度 |
侵蚀模数(t/km2·a) |
流失量(t/a) |
建构筑物区 |
工业用地 |
2124.1 |
<5 |
微度 |
300 |
0.637 |
道路及硬化地面区 |
工业用地 |
1739.9 |
<5 |
微度 |
300 |
0.522 |
景观绿化区 |
工业用地 |
268.8 |
<5 |
微度 |
300 |
0.081 |
合计 |
4132.6 |
/ |
微度 |
300 |
1.240 |
4.3.3.2扰动后土壤侵蚀模数确定
1、预测计算方式
根据现场环境勘察,结合本项目主体工程和临时工程设计,本项目水土流失量预测按《生产建设项目土壤流失量测算导则》(SL773-2018)模拟采用地表翻扰型一般扰动地表、上方无来水工程开挖面、植被破坏型一般扰动地表3种扰动类型土壤流失量测算预测方法进行计算。其中施工期建构筑物区采用上方无来水工程开挖面,道路及硬化地面区、景观绿化区采用地表翻扰型一般扰动地表,自然恢复期景观绿化区采用植被破坏型一般扰动地表分别测算。
具体测算方法如下:
1)地表翻扰型一般扰动地表土壤流失量测算
地表翻扰性一般扰动地表计算单位流失量计算公式如下:
Myd=RKydLySyBETA
Kyd=NK
式中:Myd——地表翻扰型一般扰动地表计算单元土壤流失量,t;
Kyd——地表翻扰后可蚀性因子,t. hm2 ? h/ (hm2 ? MJ ? mm);
N——地表翻扰后可蚀性因子增大系数,无量纲;
R——降雨侵蚀力因子,MJ?mm/(hm2?h);
K——土壤可侵蚀因子,t?hm2?h(hm2?MJ?mm);
Ly——坡长因子,无量纲;
Sy——坡度因子,无量纲;
B——植被覆盖因子,无量纲;
E——工程措施因子,无量纲:
T——耕作措施因子,无量纲;
A——计算单元的水平投影面积,hm2。
2)上方无来水工程开挖面土壤流失量测算
上方无来水工程开挖面土壤流失量计算公式如下:
Mkw=RGkwLkwSkwA
式中:Mkw——上方无来水工程开挖面计算单元土壤流失量,t;
Gkw——上方无来水工程开挖面土质因子,t.hm2.h /(hm2.MJ.mm);
Lkw——上方无来水工程开挖面坡长因子,元量纲;
R——降雨侵蚀力因子,MJ. mm /(hm2?h);
A——计算单元的水平投影面积,hm2。
3)植被破坏型一般扰动地表土壤流失量计算
植被破坏型一般扰动地表土壤流失量公式如下:
Myz=RKLySyBETA
式中:Myz—植被破坏型一般扰动地表计算单元土壤流失量,t;
R—降雨侵蚀力因子,MJ·mm/(hm2·h);
K—地表翻扰后土壤可蚀性因子,t·hm2·h/(hm2·MJ·mm);
Ly—坡长因子,无量纲;
Sy—坡度因子,无量纲;
B—植被覆盖因子,无量纲;
E—工程措施因子,无量纲;
T—耕作措施因子,无量纲;
A—计算单元的水平投影面积,hm2;
2、扰动侵蚀模数
土壤流失量测算按上述经验公式进行计算预测。
表4-5 侵蚀模数计算表
预测区域 |
各个预测单元年水土流失量 |
侵蚀模数(t/km2·a) |
||||||||||
施工期 |
建构筑物区 |
R |
Gkw |
Lkw |
Skw |
A |
|
|
|
|
Myd |
1598 |
2904.8 |
0.063 |
0.2278 |
0.3834 |
0.21 |
|
|
|
|
3.39 |
|||
道路及硬化地面区 |
R |
K |
Ly |
Sy |
B |
E |
T |
A |
N |
Myd |
1300 |
|
2904.8 |
0.005 |
1.5429 |
0.5610 |
0.516 |
1 |
1 |
0.17 |
2.13 |
2.26 |
|||
景观绿化区 |
R |
K |
Ly |
Sy |
B |
E |
T |
A |
N |
Myd |
1006 |
|
2904.8 |
0.005 |
1.4368 |
0.4667 |
0.516 |
1 |
1 |
0.03 |
2.13 |
0.27 |
|||
自然恢复期 |
景观绿化区 |
R |
K |
Ly |
Sy |
B |
E |
T |
A |
|
Myz |
418 |
2904.8 |
0.005 |
1.4368 |
0.4667 |
0.457 |
1 |
1 |
0.03 |
|
0.11 |
|||
2904.8 |
0.005 |
1.4368 |
0.4667 |
0.396 |
1 |
1 |
0.33 |
|
0.10 |
362 |
表4-6 项目扰动后侵蚀模数汇总表
调查单元 |
扰动后土壤平均侵蚀模数(t/km2·a) |
|
施工期预测 |
自然恢复期 |
|
建构筑物区 |
1598 |
/ |
道路及硬化地面区 |
1300 |
/ |
景观绿化区 |
1006 |
418(第一年)、362(第二年) |
4.3.4调查与预测结果
1、调查预测方法及内容
根据本项目建设区气候、地形、土壤、地质、植被、水土流失现状等资料分析,工程建设区水土流失类型主要为水力侵蚀。从工程施工特点和地面物质组成分析,工程区地表扰动新增水土流失量的预测及估算采用经验公式进行计算:
式中:W-土壤流失量,t;
Fji-某时段某单元的调查面积,km2;
Mji-某时段某单元的土壤侵蚀模数,t/(km2·a);
Tji-某时段某单元的调查时间,a;
i-调查单元,i=1、2、3、……、n;
j-调查时段,j=1、2,指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
在具体计算时,将根据有关资料并结合工程区域的自然条件,经综合分析确定有关的计算参数;
2、调查与预测成果
根据调查时段、土壤侵蚀模数、水土流失面积等,对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和自然恢复期水土流失量分别进行定量计算。水土流失调查结果详见下表。
表4-7 已产生的水土流失调查统计表
调查及预测单元 |
预测时段 |
土壤侵蚀背景值(t/km2·a) |
扰动后侵蚀模数(t/km2·a) |
侵蚀 面积(hm2) |
侵蚀时间(a) |
背景流失量(t) |
预测流失量(t) |
新增流失量(t) |
新增水土流失比例(%) |
建构筑物区 |
施工期调查时段 |
300 |
1598 |
0.21 |
1 |
0.64 |
3.39 |
2.75 |
58.83 |
道路及硬化地面区 |
300 |
1300 |
0.17 |
1 |
0.52 |
2.26 |
1.74 |
37.12 |
|
景观绿化区 |
300 |
1006 |
0.03 |
1 |
0.08 |
0.27 |
0.19 |
4.05 |
|
合计 |
300 |
/ |
0.41 |
1 |
1.24 |
5.92 |
4.68 |
100.00 |
经调查统计,本项目自开工以来已产生的水土流失总量约5.92t,其中背景流失量为1.24t,调查新增水土流失量4.68t。
表4-8 水土流失预测结果表
调查及预测单元 |
预测时段 |
土壤侵蚀背景值(t/km2·a) |
扰动后侵蚀模数(t/km2·a) |
侵蚀 面积(hm2) |
侵蚀时间(a) |
背景流失量(t) |
预测流失量(t) |
新增流失量(t) |
新增水土流失比例(%) |
景观绿化区 |
施工期预测时段 |
300 |
500 |
0.03 |
0.2 |
0.02 |
0.03 |
0.01 |
18.18 |
景观绿化区 |
自然恢复期预测时段 |
300 |
418 |
0.03 |
1 |
0.08 |
0.11 |
0.03 |
53.64 |
300 |
362 |
0.03 |
1 |
0.08 |
0.10 |
0.02 |
28.18 |
||
合计 |
|
|
|
|
0.18 |
0.24 |
0.06 |
100.00 |
由上表可以看出,根据景观绿化区的预测时段、水土流失面积及土壤侵蚀模数,预测由于本项目的建设扰动,景观绿化区在不采取水土保持措施的情况下,项目区由于后续工程施工将造成水土流失总量为0.24t,其中背景流失量为0.18t,预测新增水土流失0.06t。
表4-9 水土流失量调查及预测汇总表
调查及预测单元 |
预测时段 |
侵蚀 面积(hm2) |
背景流失量(t) |
调查及预测流失量(t) |
新增流失量(t) |
新增水土流失比例(%) |
建构筑物区 |
施工期 |
0.21 |
0.64 |
3.39 |
2.75 |
58.09 |
道路及硬化地面区 |
0.17 |
0.52 |
2.26 |
1.74 |
36.66 |
|
景观绿化区 |
0.03 |
0.10 |
0.30 |
0.20 |
4.23 |
|
小计 |
0.41 |
1.26 |
5.95 |
4.69 |
98.98 |
|
景观绿化区 |
自然恢复期 |
0.03 |
0.08 |
0.11 |
0.03 |
0.67 |
0.03 |
0.08 |
0.10 |
0.02 |
0.35 |
||
小计 |
0.03 |
0.16 |
0.21 |
0.05 |
1.02 |
|
合计 |
/ |
1.42 |
6.16 |
4.74 |
100.00 |
由表4-9可以看出,综合本项目区水土流失调查及预测结果,项目建设将产生的水土流失总量为6.16t,其中背景流失量为1.42t,新增水土流失量为4.74t。此外,因项目建设产生的水土流失总量中,调查及预测施工期水土流失总量为4.69t,预测自然恢复期水土流失总量为0.05t。
4.4水土流失危害分析
******居环境破坏、淤积排水河道、影响工程自身安全等问题,而且治理难度大,费用高,因此必须根据相关经验,综合分析水土流失预测结果,对项目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危害进行预测,根据预测结果采取相应防治措施。
根据上述水土流失预测分析,本项目造成的新增水土流失如不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将对项目区的生态环境等造成不良影响,影响工程的正常运行。
1、项目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危害
(1)对工程本身建设的影响
项目建构物区是水土流失易发区域,也是水土流失的重点区域,建筑基础开挖、路基施工过程中土石方不加防护,容易造成道路路面洒落泥土,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在暴雨作用下,极易发生水土流失。
(2)对周边沟渠的影响
工程施工形成的裸露坡面和堆放的松散物在暴雨作用下,将形成水土流失源,以悬移质和推移质的形式溢流出场地内设置的施工期临时排水设施,通过地面形成面状侵蚀,进而进入周边沟渠,一定程度影响沟渠行洪,并且污染水体。
(3)对项目区周边环境的影响
项目在不采取及时有效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水土流失不仅会使项目区场地内旱季尘土飞扬,雨季场地泥泞,严重影响项目区环境,同时也会影响到项目区周边空气、道路等环境,加剧区域水土流失治理难度,对周边工业的生产生活造成影响,也将间接对园区的经济开发建设和社会生态环境发展造成一定的影响。
2、前期施工时段水土流失调查及危害分析
本项目已于2024年4月开工,计划2025年4月竣工,总工期13个月。则项目前期施工期调查时段为2024年4月至2025年2月,共计11个月,采用回顾性调查,通过查阅施工过程中的资料、实地调查和询问施工现场人员的方式进行调查。
调查发现水土流失影响因素主要为降雨对工程建设地表扰动破坏,水土流失类型以水力侵蚀为主。施工过程中场地平整、基础开挖,土石方临时堆放破坏了原有地貌及其土层结构、表土植被,降低地表抗蚀能力,为水土流失提供了物质条件,在降雨及径流的作用下,加剧区域水土流失。
调查单元为建构筑物区、道路及硬化地面区、景观绿化区共计 3个单元,调查面积共计4132.56m2,若不采取任何水保措施情况下,调查时段施工期新增水土流失量为4.68t。但项目施工过程中周围布设了临时围挡、临时苫盖、临时排水等水保措施,减少因项目带来的水土流失,起到很好的水土保持作用。根据现场调查和咨询施工人员及周围企业,项目建设过程中未出现水土流失造成沟道、雨水管道淤积或造成显著水土流失危害。
4.5指导性意见
1、防治重点时段与部位:通过以上调查和分析,施工期为本工程水土流失 重点防护时段,是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 的重要区域。
2、防治措施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规定,为控制项目 建设生产期新增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同时保障工程施工,对本项目进行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是必要的。因此,本水保方案将在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的前提下,根据工程不同施工区域特点和水土流失调查结果,将施工期以及绿化工程区作为水土流失防治的重点。水保方案通过对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进行评价,将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各项措施纳入水土保持总体布局中,按水土保持要求对主体工程施工提出补充和完善措施,充分发挥保障工程安全、达到减小水土流失的目的。
3、建设单位应定期对排水沟进行清淤,保持项目区的排水畅通。
4、本方案取得批复后,对主体设计的措施进行维护。并对项目水土保持设 施进行自主验收,验收合格后将验收资料交于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报备。
5.1防治区划分
5.1.1水土流失防治分区目的、依据与原则
1、分区目的:合理布设措施,分区进行典型设计,计算工程量。
2、分区依据:根据现场实地调查勘测成果,在确定的防治责任范围内,依据主体工程布局、施工扰动特点、建设时序、地貌特征、水土流失影响等进行分区。
3、分区原则:各分区之间有显著差异性;各分区内造成水土流失的主导因子相近或相似;分区具有控制性、整体性、全局性。
5.1.2分区结果
根据上述分区依据与原则,在确定的防治责任范围内,依据工程布局、施工扰动特点、建设时序、地貌特征、自然属性、水土流失影响等,采取实地调查勘测、资料收集与数据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将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划定为建构筑物区、道路及硬化地面区、景观绿化区、施工生产生活区4个一级防治区。水土流失防治分区结果见表5-1。
表5-1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表
防治分区 |
项目建设区 (m2) |
施工扰动特点 |
产生水土流失的主要来源 |
建构筑物区 |
2124.1 |
主要为建筑基础施工 |
水池、排水沟开挖,建筑物基础开挖与回填、地表裸露 |
道路及硬化地面区 |
1739.9 |
主要为开挖排水管道、路基施工 |
管网开挖与回填、地表裸露 |
景观绿化区 |
268.8 |
主要为绿化栽植覆土施工 |
种植土回覆、地表裸露 |
施工生产生活区 |
100* |
主要为布设活动板房、材料堆放 |
施工生活区、材料堆放区 |
合计 |
4132.6 |
|
|
注:*位于建构筑物区内,不重复计列占地面积
5.2措施总体布局
5.2.1布设原则
本工程水土保持建设以防止新增水土流失为目标,保护生产、生态用地为出发点,促进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在遵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水土保持技术标准以及环境保护要求等原则的同时,针对项目特点确定措施的布设原则如下:
(1)结合工程实际和项目区水土流失现状,因地制宜,因害设防、防治结合全面布局、科学配置;
(2)根据各区水土流失防治需要,分析评价主体已设计水保措施是否满足防治要求,在主体已设计水保措施基础上,完善有关防治措施;
(3)项目建设过程中应注重生态环境保护,设置临时性防护措施,减少施工工程中造成的人为扰动;
(4)注重吸收当地水土保持的成功经验,借鉴国内外先进技术;
(5)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尊重自然规律,注重与周边景观相协调;
(6)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合理配置、统筹兼顾,形成综合的防护体系;
(7)工程措施要尽量选用当地材料,做到技术上可靠、经济上合理;
(8)在措施实施进度安排上,预防和控制水土流失的发生和发展;
(9)为了使本方案与主体工程相协调一致,将主体工程设计中已有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统一纳入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中。
5.2.2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总体布局
本方案根据前述水土流失调查和预测成果,将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划定为建构筑物区、道路及硬化地面区、景观绿化区、施工生产生活区,并采取水土保持措施,以水土保持工程设施、临时防护工程措施和施工结束后的迹地恢复植物措施为主。
根据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工程区地形地貌、地质条件、气候和水土流失特征,结合工程总体布局、施工时序,造成的水土流失特点和状况,再结合项目区规划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确定各区的防治重点和措施配置。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由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措施组成。
本项目水土流失分区及防治体系总体布局详见表5-2,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如图5-1所示。
表5-2水土流失分区及防治体系总体布局一览表
分区 |
措施类型 |
措施部位 |
措施项目 |
备注 |
是否实施 |
建构筑物区 |
工程措施 |
厂区南侧 |
雨水池 |
永临结合、主体已有 |
已实施 |
厂界四周 |
排水沟 |
永临结合、主体已有 |
已实施 |
||
临时措施 |
基础施工裸露区域、少量堆土区域 |
防雨布苫盖 |
主体已有 |
已实施 |
|
道路及硬化地面区 |
工程措施 |
施工进出口 |
洗车平台 |
永临结合、主体已有 |
已实施 |
沉沙池 |
永临结合、主体已有 |
已实施 |
|||
景观绿化区 |
工程措施 |
绿化区域 |
绿化覆土 |
主体已有 |
未实施 |
植物措施 |
绿化区域 |
乔灌草绿化 |
主体已有 |
未实施 |
|
施工生产生活区 |
工程措施 |
施工临时设施拆除完的区域 |
土地整治 |
主体已有 |
已实施 |
图5-1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图
5.3分区措施布设
5.3.1设计原则及标准
(1)工程措施设计
1)对于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在方案编制中不重新设计。对其中达不到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深度和要求的,应在原设计基础上加深细化。
2)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设计时以安全、经济、工程量小、水土保持效果好,具有可操作性为原则;工程措施设计应同时考虑与植物措施相结合,确保水土保持效果良好。
3)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要和主体工程相互协调,不影响主体工程的顺利施工。
4)设计采用技术标准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和《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GB51018-2014),同时参照水利部和相关行业有关技术规范,工程设计需满足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2)植物措施设计
1)适地适树、适地适草、因地制宜,依据各树种的生态学和生物学特性,选择当地优良的乡土树种和草种,或多年栽培、适应性较强的树种和草种为主,提高栽植成活率,恢复林草植被,控制水土流失。本项目绿化参照生产建设项目中的道路项目,按照《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GB51018-2014)生产建设项目中“公路项目植被恢复与建设工程级别”的划分标准,应执行3级标准。考虑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内,本方案提高一级,按2级标准执行。
2)草种应具有抗逆性强,保土性好,生长快的特点。
3)植物措施和工程措施相结合,兼顾防护和绿化美化的要求,同时考虑生态效益和景观效益,充分发挥土地生产力,以获得最大的水土保持效益,改善项目建设区的生态环境。
(3)临时措施设计
1)临时排水沟、临时沉沙凼等临时防护工程,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和《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GB51018-2014)进行设计。因项目区位于嘉陵江下游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无法避让。故截排水沟防洪标准等级提高一级。
2)临时措施设计以经济实用、可操作性强为原则。
3)由于建构筑物、管沟开挖土方量少、堆放时间较短,因此,临时堆放在建构筑物或管沟一侧,需采用防雨布进行临时苫盖。在堆体表面先用防雨布,拉直、铺平,再砖块等压护回填边坡底部的边缘。
5.3.2建构筑物区
本工程区已建成。场平阶段产生的临时土方实施了防雨布遮盖,基本不会造成水土流水,基本满足水体保持要求。
1、工程措施
(1)雨水池(主体已有,永临结合,已实施)
本项目在南侧红线范围内各设置有1座雨水池,总有效容积为100m3。
(2)排水沟(主体已有、永临结合,明沟、已实施)
厂界四周布设排水沟,将雨水导排至雨水沟。排水沟为矩形断面,净尺寸为:宽30cm、沟深20cm,混凝土结构,排水沟共布设225m。
2、临时措施
(1)防雨布苫盖(主体已有、已实施)
建筑物开挖阶段产生的土方堆于开挖面旁侧,使用防雨布对临时堆土进行苫盖,防雨布使用约1000m2。
5.3.3道路及硬化地面区
1、工程措施
(1)洗车系统(主体已有,永临结合,已实施)
为了有效减少物料运输造成的水土流失及影响,在施工车辆出口设置1处洗车平台和沉沙池,汇水流入沉沙池经沉淀后排入周围沟渠。洗车系统可禁止运渣车辆带泥出场,控制水土流失,有利于控制施工对周边的影响,减少扬尘。同时洗车系统定期清理,以免泥沙堆积。
5.3.4景观绿化区
1、工程措施
(1)绿化覆土(主体已有,未实施)
根据主体设计,在厂区四周进行乔灌草绿化,在实施绿植前,需对绿化区域进行覆盖种植土,以确保项目实施绿植的存活率,覆土面积为绿化面积268.6hm2,按照覆土厚度平均30cm计算,共计覆土量约为81m3,绿化覆土由合法园林公司统一购置。
2、植物措施
(1)乔灌草绿化(主体已有,未实施)
主体设计对红线范围内景观绿化区采用乔灌草结合方式进行防护。本项目建设范围永久占地的绿化面积为268.6m2。本项目暂未开展植被恢复设计,建议设计单位结合本方案及时开展植被恢复部分设计工作,并在后续建设过程中按植被恢复设计内容实施植被恢复措施。
1、工程措施
(1)土地整治(主体已有,未实施)
施工完成后将施工生产生活区活动板房临时搬运至其他位置,然后进行土地整理,再进行硬化,最后将活动板房搬回原处改造为办公生活区。土地整治的面积为0.01hm2。
5.3.5防治措施工程量汇总
本项目水土保持措施汇总表详见表5-3。
表5-3工程水土保持措施量汇总表
防治分区 |
措施类型 |
措施项目 |
备注 |
单位 |
工程量 |
建构筑物区 |
工程措施 |
雨水池 |
主体已有,已实施 |
m3 |
100 |
排水沟 |
主体已有,已实施 |
m |
225 |
||
临时措施 |
防雨布苫盖 |
主体已有,已实施 |
m2 |
1000 |
|
道路及硬化地面区 |
工程措施 |
洗车平台 |
主体已有,已实施 |
座 |
1 |
沉沙池 |
主体已有,已实施 |
座 |
50 |
||
景观绿化区 |
工程措施 |
绿化覆土 |
主体已有,未实施 |
m3 |
81 |
植物措施 |
乔灌草绿化 |
主体已有,未实施 |
m2 |
268.6 |
|
施工生产生活区 |
工程措施 |
土地整治 |
主体已有,已实施 |
m2 |
100 |
5.4施工要求 5.4.1措施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1)与主体工程相互配合、协调,在不影响主体工程施工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主体工程创造的水、电、交通等施工条件,以减少施工辅助设施工程量。
(2)按照“三同时”的原则,水土保持工程实施进度与主体工程建设进度同步,并及时实施水土保持防治措施。
(3)施工进度安排坚持“保护优先、先挡后弃、科学合理”的原则。
(4)主体工程中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按照主体工程组织进行。
(5)坚持“先工程措施再植物措施”的原则,工程措施一般安排在非主汛期施工,大的土方工程避开汛期;植物措施实施以春、秋季为主。同时,结合四季特点和工程建设特点及水土流失类型,在适宜的季节进行相应的措施布设。
5.4.2施工条件
1、施工交通条件
水土保持工程交通与主体工程交通保持一致,利用主体工程的交通条件,主要利用项目北面已有的村道和西面的G247。各项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现场均由主体工程场内交通道路到达。
2、施工用电、用水
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用电和施工用水同主体工程一致。植物措施中苗木栽植施工用水,场内道路直接可到达绿化现场的,采用洒水车运输即可,不能直接到达绿化现场的,则采用洒水车运输配以人工挑抬,水源与主体工程保持一致。
3、材料供应
本项目水土保持措施所需要的材料均可就近在平武县购买。
5.4.3施工方法
1、工程措施
①土地整治: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进行迹地清理,清除杂物,进行土地整治以便硬化。
②绿化覆土:覆土前应地表的垃圾等杂物清理干净,并检验覆土有无杂物等,采用人工摊铺的方式分层铺摊,每层铺摊后,随之耙平。
2、临时措施
①防雨布苫盖:防雨布为回填土临时堆放时临时苫盖,便于大风、雨天对堆土的保护。防雨布在使用过程中全面压盖,并利用石头/土袋等物对防雨布压实,施工结束后要求拆除、清理。
3、植物措施
主要结合主体工程进行植被恢复,植物措施施工选在雨季来临之前进行,防治了不必要的新的水土流失。为保证成活率,要选用一级标准的灌木和草种,灌木选择三年生,种植前施用有机肥。植被恢复后,灌木每隔15天浇一次水,草地养护夏季应3~4天浇一次水,冬季在冻前浇一次水,定期除草、中耕。
4、施工组织形式
项目建设过程中根据项目区建设内容及建设进度及时针对具体的工程措施合理实施了各施工工序,减少各工序间的相互干扰,施工过程中充分利用主体工程施工提供的条件与主体工程施工一并进行。
5、施工质量要求
水土保持工程实施后,各项治理措施必须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并经规定的质量测定方法确定后,才能视为治理成功进行数量统计。
5.4.4施工原则及进度安排
项目已于2024年4月开工,计划于2025年4月完工,总工期13个月,项目建设实施进度安排遵循工程措施在先,随后实施植物措施的原则。本项目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详见表5-5。
表5-5 水土保持工程计划进度安排表
分区 |
措施类型 |
2023年 |
2024年 |
||||||||||||
4月 |
5月 |
6月 |
7月 |
8月 |
9月 |
10月 |
11月 |
12月 |
1月 |
2月 |
3月 |
4月 |
|||
建构筑物区 |
主体工程 |
|
|
|
|
|
|
|
|
|
|
|
|
||
工程措施 |
雨水池 |
|
|
|
|
|
|
|
|
|
|
|
|
||
排水沟 |
|
|
|
|
|
|
|
|
|
|
|
|
|||
临时措施 |
临时苫盖 |
|
|
|
|
|
|
|
|
|
|
|
|
||
道路及硬化地面区 |
主体实施进度 |
|
|
|
|
|
|
|
|
|
|
|
|||
工程措施 |
洗车平台、沉淀池 |
|
|
|
|
|
|
|
|
|
|
|
|
||
景观绿化区 |
主体实施进度 |
|
|
|
|
|
|
|
|
|
|
|
|
|
|
工程措施 |
绿化覆土 |
|
|
|
|
|
|
|
|
|
|
|
|
|
|
植物措施 |
栽植乔灌木 |
|
|
|
|
|
|
|
|
|
|
|
|
|
|
施工场地区 |
主体实施进度 |
|
|
|
|
|
|
|
|
|
|
|
|
||
工程措施 |
土地整治 |
|
|
|
|
|
|
|
|
|
|
|
|


6水土保持监测
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以及《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20]161号)等文件,本项目编制水保方案报告表,可不开展水保监测工作。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应自行对建设区内的水土流失进行观测,做好防护工作,减少水土流失。
7水土保持投资概算及效益分析
7.1投资估算
7.1.1编制原则及依据
7.1.1.1编制原则
(1)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作为工程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本方案的主要计算依据与主体工程一致。
(2)鉴于水土保持方案为本项目的组成部分,其价格水平年与主体工程一致(工程(临时)措施人工标准采用2024年下半年预算单价、植物措施人工费标准采用2025年上半年预算单价)。
(3)主体工程估算定额中未明确的,应采用水土保持或相关行业的定额、取费项目及费率。
7.1.1.2编制依据
本项目水土保持概算主要编制依据包括:
(1)《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
(2)《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水总[2003]67号);
******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制定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347号);
(4)《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发布<四川省水利水电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川水发〔2015〕9号);
(5)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增值税税率调整后<四川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相应调整办法》的通知(川水函〔2019〕610号);
(6)《水利部办公厅调整水利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计算标准的通知》(办财务函〔2019〕448号);
(7)水泥、砖瓦砂石、风水电价等,按主体工程提供价格计算;
(8)主体工程设计文件及图纸。
7.1.1.3编制方法
根据水利部《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的要求,本方案水保投资由工程措施费、植物措施费、监测措施费、施工临时工程、独立费用以及预备费、水土保持补偿费等组成。各项工程单价和费用组成计算方法为:
工程措施、临时措施单价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税金4部分组成。
临时工程包括施工临时防护工程和其他临时工程。
监测措施: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目前未要求编制水土保持报告表的项目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因此本方案暂不计列监测措施费用。
独立费用由建设管理费、科研勘测设计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费等组成。
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不考虑价差预备费。
7.1.2编制说明与估算成果
7.1.2.1基础价格编制
(1)人工单价
根据2024年下半年《成都市等18个市、州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幅度及计日工人工单价》(川建价发〔2024〕13号)和2025年上半年《成都市等18个市、州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幅度及计日工人工单价》(川建价发〔2024〕43号),平武县人工工资见表7-1,其中工程(临时)措施人工标准按技工标准执行,植物措施人工费标准按普工标准执行。
表7-1人工单价表
序号 |
名称 |
人工预算单价 |
备注 |
|
(元/工日) |
(元/工时) |
|||
1 |
工程(临时)措施 |
209 |
26.13 |
技工 |
2 |
植物措施 |
148 |
18.50 |
普工 |
(2)主要材料预算单价
主要材料预算价格包括材料原价、运杂费、材料采购及保管费等。计算公式为:材料预算价格=(材料原价+运杂费)×(1+采购及保管费率)。
材料原价:按工程所在地区就近大型物资供应公司、材料交易中心的市场成交或设计拟定的生产厂家的出厂价计算。
运杂费:铁路运输按现行《铁路货物运价规则》及有关规定计算其运杂费。公路及水路运输,按工程所在的市、自治州交通部门现行规定或市场价计算。
采购及保险费:按材料运到工地仓库的价格(不包括运输保险费)的2.3%计算。
(3)施工用电、水、风估算价格
施工用电、水、风预算价格和主体设计保持一致。
主要材料预算价格详见表7-2。
表7-2 主要材料单价汇总表
序号 |
名称及规格 |
单位 |
预算价 |
备注 |
1 |
电 |
元/kW.h |
0.95 |
市政电网 |
2 |
水 |
元/m3 |
3.75 |
市政管网 |
3 |
柴油 |
元/kg |
7.34 |
外购 |
4 |
防雨布 |
元/m2 |
4.20 |
外购 |
5 |
C10混凝土 |
元/m3 |
390.00 |
外购 |
6 |
种植土 |
元/m3 |
27.00 |
外购 |
(4)施工机械台班费:按水利部《水土保持工程估算定额》(水总〔2003〕67号文)中《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计列,对于定额缺项的施工机械,可参考有关行业的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
根据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增值税税率调整后<四川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相应调整办法》的通知(川水函〔2019〕610),机械台时费定额的折旧费除以1.15,修理及替换设备费除以1.11,安装拆卸费不变。
(5)建筑、安装工程单价
建安工程费用构成及计算方法详见表7-3,各项措施费率取值见7-4。
表7-3 建安工程单价费用构成及计算方法
序号 |
费用项目 |
计算方法 |
一 |
直接费 |
基本直接费+其它直接费 |
1 |
基本直接费 |
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 |
(1) |
人工费 |
定额劳动量(工时)×人工预算单价(元/工时) |
(2) |
材料费 |
定额材料用量(不含苗木、草及种子费)×材料预算单价 |
(3) |
机械使用费 |
定额机械使用量(台时)×施工机械台时费(元/台时) |
2 |
其它直接费 |
基本直接费×其它直接费费率之和 |
二 |
间接费 |
直接费×间接费费率 |
三 |
利润 |
(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率 |
四 |
税金 |
(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率 |
五 |
工程单价 |
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 |
表7-4 工程措施费率取值表
序 号 |
费率名称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1 |
其他直接费 |
4.20 |
3.55 |
2 |
间接费 |
6.50 |
5.50 |
3 |
企业利润 |
7.0 |
7.0 |
4 |
税金 |
9.0 |
9.0 |
7.1.2.2费用组成
本项目水土保持静态总投资包括工程措施费、植物措施费、监测措施费、施工临时工程费、独立费用、预备费及水土保持补偿费。
(1)工程措施费
工程措施费=工程量或设备清单×工程(设备)单价。
安装费按设备费的百分率计算。
(2)植物措施费
植物措施费=工程量×工程单价。
(3)监测措施费
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20〕161 号),该项目属于实行承诺制管理的项目,由业主单位自主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可不计列费用。
(4)临时措施
临时防护措施费=工程量×工程单价
其他临时工程费可按新增工程措施、植物措施、监测措施费用之和的2%进行计算。
(5)独立费用包括建设管理费、科研勘测设计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费等3项。
1)建设管理费
建设管理费按工程措施费、植物措施费、监测措施费和施工临时工程费合计的2.0%计列。
2)科研勘测设计费
①工程科学研究试验费
本工程不列此项费用。
②勘测设计费
勘测设计费参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参考计算标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参考计算标准》等,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计列。
③方案编制费
方案编制费以主体工程土建投资合计为计算基数,按《四川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中方案编制费计算标准,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计列。
3)工程建设监理费
工程建设监理费参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等,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计列。
4)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费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费以主体工程土建投资合计为计算基数,按《四川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中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费计算标准,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计列。
(6)基本预备费
基本预备费按工程措施费、植物措施费、监测措施费、施工临时工程费和独立费用合计的10%计取。
(7)水土保持补偿费
******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制定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347号),对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1.3元/m2一次性计征。本项目用地面积4132.56m2,水土保持补偿费按1.3元/m2计算,则水土保持补偿费为0.54万元(5372元)。
表7-5 水土保持补偿费计算表单位:万元
行政区划 |
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m2) |
单价(元/m2) |
水土保持补偿费(元) |
平武县 |
4132.56 |
1.3 |
5372 |
7.1.2.3水土保持方案总投资
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为36.92万元,其中,主体工程已列投资33.38万元,水土保持方案新增投资为3.54万元。水土保持方案新增投资中:独立费用3.0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0.54万元。水保投资中已实施水土保持投资26.38万元,具体投资情况详见表7-6~表7-9。
表7-6 水土保持投资汇总表(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建安工程费 |
设备费 |
林草工程费 |
独立费用 |
合计 |
其中: |
备注 |
|
主体已有 |
方案新增 |
||||||||
第一部分 工程措施 |
21.37 |
|
|
|
21.66 |
21.66 |
0.00 |
|
|
一 |
建构筑物区 |
9.36 |
|
|
|
9.36 |
9.36 |
0.00 |
已实施 |
二 |
道路硬化区 |
12.00 |
|
|
|
12.00 |
12.00 |
0.00 |
已实施 |
三 |
景观绿化区 |
0.28 |
|
|
|
0.28 |
0.28 |
0.00 |
未实施 |
四 |
施工生产生活区 |
0.02 |
|
|
|
0.02 |
0.02 |
0.00 |
已实施 |
第二部分 植物措施 |
|
|
6.72 |
|
6.72 |
6.72 |
0.00 |
|
|
一 |
景观绿化区 |
|
|
6.72 |
|
6.72 |
6.72 |
0.00 |
未实施 |
第三部分:监测措施 |
|
|
|
|
|
|
|
|
|
第四部分 施工临时工程 |
0.00 |
|
|
|
1.41 |
1.41 |
0.00 |
|
|
一 |
建构筑物区 |
0.00 |
|
|
|
1.41 |
1.41 |
0.00 |
已实施 |
二 |
道路硬化区 |
0.00 |
|
|
|
0.00 |
0.00 |
0.00 |
|
三 |
景观绿化区 |
0.00 |
|
|
|
0.00 |
0.00 |
0.00 |
|
四 |
其他临时工程费 |
0.00 |
|
|
|
0.00 |
0.00 |
0.00 |
|
第五部分 独立费用 |
|
|
|
6.00 |
6.00 |
3.00 |
3.00 |
已实施3.00 |
|
一 |
建设管理费 |
|
|
|
0.00 |
0.00 |
0.00 |
0.00 |
|
二 |
科研勘测设计费(含区域评估编制费) |
|
|
|
3.00 |
3.00 |
3.00 |
0.00 |
已实施 |
三 |
水土保持竣工验收技术报告编制费 |
|
|
|
3.00 |
3.00 |
0.00 |
3.00 |
未实施 |
Ⅰ |
第一至五部分合计 |
21.37 |
0.00 |
6.72 |
6.00 |
35.78 |
32.78 |
3.00 |
|
Ⅱ |
基本预备费 |
|
|
|
|
0.60 |
0.60 |
0.00 |
已实施 |
Ⅲ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
|
|
|
0.54 |
0.00 |
0.54 |
未实施 |
∑ |
总投资 |
|
|
|
|
36.92 |
33.38 |
3.54 |
|
表7-7 新增水土保持措施分部工程估算表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计(万元) |
第一部分 施工临时工程 |
|
|
|
0.00 |
|
第二部分 独立费用 |
|
|
|
6.00 |
|
1 |
建设管理费 |
项 |
1 |
0.00 |
0.00 |
2 |
科研勘测设计费(含区域评估编制费) |
项 |
1 |
30000.00 |
3.00 |
3 |
水土保持竣工验收技术报告编制费 |
项 |
1 |
30000.00 |
3.00 |
Ⅰ |
第一至二部分合计 |
|
|
|
6.00 |
Ⅱ |
基本预备费 |
% |
10 |
60000.00 |
0.60 |
Ⅲ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元/m2 |
4132.56 |
1.3 |
0.54 |
Ⅳ |
新增水保工程投资合计 |
|
|
|
7.14 |
表7-8 独立费用计算表(单位:万元)
编号 |
费用名称 |
费用 |
备注 |
一 |
建设管理费 |
0.00 |
按第一部分至第四部分之和的2%计取; |
二 |
科研勘测设计费 |
3.00 |
工程科学研究试验费+勘测设计费+方案编制费 |
三 |
竣工验收报告编制费 |
3.00 |
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估算 |
小计 |
6.00 |
|
表7-9 分年度投资估算表(单位:万元)
序号 |
投资组成 |
总投资 |
2024年 |
2025年 |
第一部分 工程措施 |
21.66 |
21.37 |
0.28 |
|
一 |
建构筑物区 |
9.36 |
9.36 |
0.00 |
二 |
道路硬化区 |
12.00 |
12.00 |
0.00 |
三 |
景观绿化区 |
0.28 |
0.00 |
0.28 |
四 |
施工临时设施区 |
0.02 |
0.02 |
0.00 |
第二部分 植物措施 |
6.72 |
0.00 |
6.72 |
|
一 |
景观绿化区 |
6.72 |
0.00 |
6.72 |
第三部分 监测措施 |
0.00 |
0.00 |
0.00 |
|
第四部分 临时措施 |
1.41 |
1.41 |
0.00 |
|
一 |
建构筑物区 |
1.41 |
1.41 |
0.00 |
二 |
道路硬化区 |
0.00 |
0.00 |
0.00 |
三 |
景观绿化区 |
0.00 |
0.00 |
0.00 |
四 |
施工临时设施区 |
0.00 |
0.00 |
0.00 |
五 |
其他临时工程费 |
0.00 |
0.00 |
0.00 |
第五部分 独立费用 |
6.00 |
3.00 |
3.00 |
|
基本预备费 |
0.60 |
0.60 |
0.00 |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0.54 |
0.00 |
0.54 |
|
新增水土保持总投资 |
36.92 |
26.38 |
10.54 |
序号 |
工程名称 |
单位 |
单价 (元) |
其中 |
|||||||
人工费 |
材料费 |
机械使用费 |
其 他 直接费 |
间接费 |
企业利润 |
税金 |
扩大10% |
||||
1 |
土石方开挖 |
100m3 |
4506.14 |
3072.89 |
92.19 |
|
132.93 |
214.37 |
245.87 |
338.24 |
409.65 |
2 |
土石方回填 |
100m3 |
4867.06 |
3255.80 |
162.79 |
|
143.58 |
231.54 |
265.56 |
365.33 |
442.46 |
3 |
铺防雨布 |
100m2 |
1054.46 |
261.30 |
479.35 |
|
31.11 |
50.16 |
57.53 |
79.15 |
95.86 |
4 |
拆除防雨布 |
100m2 |
356.61 |
272.80 |
|
|
11.46 |
18.48 |
21.19 |
29.15 |
3.53 |
5 |
土地整治 |
100m2 |
188.63 |
18.29 |
9.84 |
104.36 |
5.56 |
8.97 |
10.29 |
14.16 |
17.15 |
6 |
混凝土砌筑 |
100m3 |
93793.36 |
21924.12 |
55938.28 |
3871.77 |
3432.84 |
31.21 |
45.89 |
22.58 |
8526.67 |
7 |
撒播种草 |
hm2 |
2729.10 |
1554.00 |
393.21 |
|
69.13 |
110.90 |
148.91 |
204.85 |
248.10 |
注:已实施水保工程不考虑扩大系数
7.2效益分析
7.2.1治理情况统计分析
(1)水土流失面积
本项目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4132.56m2。经测算,施工扰动原地貌、扰动土地面积4132.56m2,永久建筑物及硬化面积3864m2(建构筑物面积2124.1m2,硬化地面面积1739.9m2),施工结束后水土流失面积268.6m2,详见表7-11。
表7-11项目区工程施工后水土流失面积统计表单位:m2
项目区 |
建设区面积 |
工程扰动面积 |
施工期侵蚀面积 |
自然恢复期侵蚀面积 |
主体工程区 |
4132.56 |
4132.56 |
4132.56 |
268.6 |
(2)水土保持措施面积
经预测,水土保持方案工程措施面积4132.56m2,植物措施面积268.6m2,水土保持措施总面积4132.6m2。
(3)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六项指标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六项指标如下:
①水土流失治理度=(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内水土流失治理达标面积/水土流失总面积)×100%;
②土壤流失控制比=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内容许土壤流失量/治理后每平方公里年平均土壤流失量,项目区容许土壤流失量500t/km2·a;
③渣土防护率=(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内采取措施实际挡护的永久弃渣、临时堆土数量/永久弃渣和临时堆土总量)×100%;
④表土保护率=(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内保护的表土数量/可剥离表土总量)×100%;
⑤林草植被恢复率=(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内林草类植被面积/可恢复林草植被面积)×100%;
⑥林草覆盖率=(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内林草类植被面积/总面积)×100%;
7.2.2水土流失治理度分析
本项目扰动范围可实施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132.56m2,治理达标面积4111.90m2,水土流失治理度将达到99.50%,达到目标值97%,详见表7-12。
表7-12项目区扰动土地整治率和水土流失总治理度计算表
项目区 |
扰动面积(m2) |
永久建筑及硬化面积(m2) |
水土流失面积(m2) |
治理达标面积(m2)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主体工程区 |
4132.56 |
3864 |
4132.56 |
4111.90 |
99.50 |
7.2.3土壤流失控制比分析
本项目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量为6.16t,其中新增水土流失量4.74t。本方案水土保持防治措施设计,采取排水、沉沙、苫盖等临时防护措施有效地控制施工期间产生的水土流失。本项目完工后,工程施工过程中采取有效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并实施景观绿化及撒播种草措施,减少水土流失量。本方案水土保持防治措施设计,采取排水、沉沙、防雨布等防护措施有效地控制施工期间产生的水土流失,从而有效遏制因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随着项目区人为扰动因素的停止和水土保持逐步发挥作用,工程扰动区域土壤侵蚀强度逐渐趋于稳定达到预期治理目标。本水保方案实施后将减少水土流失,平均土壤侵蚀模数预期降为500t/km2·a,水土流失控制比为1.0。
7.2.4渣土防护率分析
本项目土石方开挖总量1892万m3(无表土剥离),回填总量1973万m3(包括种植土回覆81m3),无取方、弃方,因此,本项目不设置取土场与弃土场。
在土方转运和施工建设过程中,不可避免会有少量的散落和一定量的水土流失,散落及流失量按20m3估计。因此,本项目实际挡护量约1953m3。
渣土防护率=1953/1973×100%=99.00%。
7.2.5表土保护率分析
项目场地表层土壤为人工素填土,项目区无表土资源,后期绿化所需种植土由合法的园林公司购置。因此,本项目表土保护率不做要求。
7.2.6林草植被恢复率分析
本项目在建设区内可恢复林草植被面积268.62m2,建设区内采取植物措施经养护后,植被恢复达标面积将达261.00m2,在项目区林草植被恢复率可达到97.2%,达到林草植被恢复率目标值97%,详见表7-13。
表7-13项目区水土保持植物措施情况统计表
项目区 |
建设区面积(m2) |
可恢复林草植被面积(m2) |
恢复林草植被面积(m2)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主体工程区 |
4132.56 |
268.62 |
261.00 |
97.2 |
本项目在建设区内地面可恢复林草植被面积268.62m2,建设区内采取植物措施后,植被恢复达标面积为268.62m2,项目区建设面积4132.56m2,在项目区林草覆盖率达到6.50%,不高于20%。项目区扰动区域除建筑物及道路及硬化地面区域,其它裸露区域均采取了植物措施,有效防治了水土流失,详见表7-14。
表7-14项目区水土保持植物措施情况统计表
项目区 |
建设区面积(hm2) |
恢复林草植被达标面积(hm2) |
林草覆盖率(%) |
主体工程区 |
4132.56 |
268.62 |
6.50 |
本方案实施可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132.56m2,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9.50%,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1.0,渣土防护率达到99.00%,表土保护率不做要求,项目区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7.20%,林草覆盖率达到6.50%,平均土壤侵蚀模数降至500t/km2·a以下,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工程项目区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均达到了预期目标,详见表7-15。
表7-15水土保持效益计算表
水土流失防治指标 |
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值 |
水土流失防治设计达到值 |
达标情况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99.50 |
达标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1.0 |
达标 |
渣土防护率(%) |
92 |
99.00 |
达标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97.20 |
达标 |
林草覆盖率(%) |
6.50 |
6.50 |
达标 |
表土保护率(%) |
/ |
/ |
/ |
由上述各项计算可以看出,通过水土保持措施治理后,水土流失治理度、渣土防护率、土壤流失控制比、林草植被恢复率、林草覆盖率,均满足方案编制提出的目标要求。
8水土保持管理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将水土保持工作任务和内容纳入施工合同,落实施工单位水土保持责任,在建设过程中同步实施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水土保持措施,保证水土保持措施的质量、实施进度和资金投入。
8.1组织管理
8.1.1管理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土保持方案报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为保证水土保持方案的顺利实施,建设单位已建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在工程筹建期,建设单位已成立水土保持管理机构,负责工程建设和运行期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工作。机构的主要职责为:
(1)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益”的水土保持方针, 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安全,促进水土保持设施充分发挥效益。
(2)工程施工期间,负责与设计、施工、监测、监理单位保持联系,协调好水土保持方案与主体工程的关系,确保水保工程的正常开展和顺利进行,并按时竣工,最大限度减少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和生态环境的破坏。
(3)深入工程现场进行检查和观测,掌握工程施工和运行期间的水土流失状况及其防治措施落实状况,为有关部门决策提供基础资料。
(4)建立、健全各项档案,积累、分析整编资料,为水土保持工程验收提供相关资料。
(5)本项目已开工建设。对今后类似项目而言,应依法先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取得水土保持行政许可后方可开工建设,施工中加强对施工队伍、施工行为的管理,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积极、主动履行法定的社会义务。
8.1.2方案实施管理
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建设单位主要应采取以下管理措施:
1、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因地制宜、安全可靠、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
2、加强水土保持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施工承包商和各级管理人员的水土保持意识;
3、工程施工期间,与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保持畅通联系,协调好水土保持方案与主体工程的关系,确保水土保持设施的正常建设,并按时竣工,最大限度减少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和生态环境的破坏;
4、经常深入工程现场进行检查,掌握工程施工和运行期间的水土流失状况及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5、注意积累并整理水土保持资料,特别是水土保持监测资料,水土保持措施专项监理资料,质量评定的原始资料和临时防护措施的影响资料,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提供基础技术资料,建立水土保持管理档案。
6、水土保持工程建成后,为保证工程安全和正常运行,充分发挥工程效益,建设单位必须对永久征地范围内的水土保持设施进行维护和管理。
8.2后续设计
本项目已于 2024 年 4 月开工,计划于 2025 年4月完工,总工期 13个月。根据现场调查,当前项目区内不存在水土流失区域,工程无需开展后续水土保持设计,但建设单位应加强水土保持措施的日常管护,从而保证各项措施能够持续有效起到水土保持作用。
8.3水土保持监测
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20〕161号),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依法自行或委托具备相应技术条件的机构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本项目编制水保方案报告表,可不开展水保监测工作。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应自行对建设区内的水土流失进行观测,做好防护工作,减少水土流失。
8.4水土保持监理
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凡主体工程开展监理工作的项目,应当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其中,征占地面积在20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20万立方米以上的项目,应当配备具有水土保持专业监理资格的工程师;征占地面积在200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200万立方米以上的项目,应当由具有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的单位承担监理任务。
根据本工程建设规模和土石方量(占地面积约4132.6m2,土石方挖填总量约为3865m3),本项目无需水土保持专项监理,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由主体监理一并进行,后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过程中,如果主体监理相关的质量评定、签证等资料不满足水土保持要求,应让监理单位根据监理资料,按照水土保持要求重新编制。
8.5水土保持施工
本项目属于水土保持方案补报项目,现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工程内的已实施的水土保持措施包括修建车辆冲洗设施、排水沟、沉淀池、防雨布遮盖土方等。
本方案要求建设单位:
(1)加强植物措施的后期抚育工作,抓好植物的抚育和管护,清除杂草,确保各种植物的成活率,发挥植物措施的水土保持效益。
(2)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验收过的水土保持工程进行检查观测,随时掌握其运行状态,进行日常维修养护,消除隐患,维护水保工程完整;
(3)与平武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密切配合,接受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做好水土流失监督、检查等工作,尤其是运营期水土流失防治实施情况检查,制定相应的维护、检查、验收的管理办法和制度,保证水土保持工作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进行。
8.6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根据水土保持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水保工程验收合格后生产建设项目方可投入运行。在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水土保持验收单位,依据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设计文件的内容和工程量,对水土保持设施完成情况进行检查,依法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以及《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规范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开展验收工作,形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明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结论。
根据水保〔2019〕160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的要求,实行承诺制或备案制管理的项目只需提交水土保持验收鉴定书。因此,本项目在水土保持验收时只需提交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组中应当至少有一名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库专家。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53号)的要求,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水利部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验收结果向社会公开并报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出具备案回执。
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结论应当为不合格:
(一)未依法依规履行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程序或者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监理的;
(二)弃土弃渣未堆放在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的;
(三)水土保持措施体系、等级和标准或者水土流失防治指标未按照水土保持方案批复要求落实的;
(四)存在水土流失风险隐患的;
(五)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的;
(六)存在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不得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其他情形的。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后,生产建设单位或者运行管理单位应当依法防治生产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水土流失,加强对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维护,确保水土保持设施长期发挥效益。
附表1单价分析表
土方开挖(Ⅰ~Ⅱ类土,人工挖排水沟) |
|||||
定额编号: |
01006 |
|
|
单位: |
100m3 |
工作内容: |
挖槽,抛土并倒运到槽边两侧0.5m以内,修整底、边 |
||||
编号 |
名称及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计(元) |
一 直接工程费 |
|
|
|
|
3298.01 |
(一)直接费 |
|
|
|
|
3165.07 |
(1)人工费 |
|
|
|
|
3072.89 |
|
人工 |
工时 |
117.60 |
26.13 |
3072.89 |
(2)材料费 |
|
|
|
|
92.19 |
|
零星材料费 |
% |
3.00 |
3072.89 |
92.19 |
(二)其他直接费 |
|
% |
4.20 |
3165.07 |
132.93 |
二 间接费 |
|
% |
6.50 |
3298.01 |
214.37 |
三 利润 |
|
% |
7.00 |
3512.38 |
245.87 |
四 税金 |
|
% |
9.00 |
3758.24 |
338.24 |
五 扩大系数 |
|
% |
10.00 |
4096.49 |
409.65 |
|
合计 |
|
|
|
4506.14 |
铺防雨布 |
|||||
定额编号: |
03005 |
|
|
单位: |
100m2 |
工作内容: |
场内运输、铺设、接缝 |
||||
编号 |
名称及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计(元) |
一 直接工程费 |
|
|
|
|
771.75 |
(一)直接费 |
|
|
|
|
740.65 |
(1)人工费 |
|
|
|
|
261.30 |
|
人工 |
工时 |
10.00 |
26.13 |
261.30 |
(2)材料费 |
|
|
|
|
479.35 |
|
防雨布 |
m2 |
113.00 |
4.20 |
474.60 |
|
其他材料费 |
% |
1.00 |
474.60 |
4.75 |
(二)其他直接费 |
|
% |
4.20 |
740.65 |
31.11 |
二 间接费 |
|
% |
6.50 |
771.75 |
50.16 |
三 利润 |
|
% |
7.00 |
821.92 |
57.53 |
四 税金 |
|
% |
9.00 |
879.45 |
79.15 |
五 扩大系数 |
|
% |
10.00 |
958.60 |
95.86 |
|
合计 |
|
|
|
1054.46 |
防雨布拆除 |
|||||
定额编号: |
03054 |
|
|
单位: |
100m2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小计(元) |
一 |
直接工程费 |
|
|
|
284.25 |
(一) |
基本直接费 |
|
|
|
272.80 |
1 |
人工费 |
|
|
|
272.80 |
|
人工 |
工时 |
10.44 |
26.13 |
272.80 |
(二)其他直接费 |
|
% |
4.20 |
272.80 |
11.46 |
二 间接费 |
|
% |
6.50 |
284.25 |
18.48 |
三 利润 |
|
% |
7.00 |
302.73 |
21.19 |
四 税金 |
|
% |
9.00 |
323.92 |
29.15 |
五 扩大系数 |
|
% |
10.00 |
35.31 |
3.53 |
|
合计 |
|
|
|
356.61 |
土地整治 |
|||||
定额编号: |
01147 |
|
|
单位: |
100m2 |
工作内容: |
推平 |
||||
编号 |
名称及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计(元) |
一 直接工程费 |
|
|
|
|
138.06 |
(一)直接费 |
|
|
|
|
132.49 |
人工费 |
人工 |
工时 |
0.70 |
26.13 |
18.29 |
机械费 |
推土机74kw |
台时 |
0.57 |
183.08 |
104.36 |
零星材料费 |
|
% |
17.00 |
57.91 |
9.84 |
(二)其他直接费 |
|
% |
4.20 |
132.49 |
5.56 |
二 间接费 |
|
% |
6.50 |
138.06 |
8.97 |
三 利润 |
|
% |
7.00 |
147.03 |
10.29 |
四 税金 |
|
% |
9.00 |
157.32 |
14.16 |
五 扩大系数 |
|
% |
10.00 |
171.48 |
17.15 |
|
合计 |
|
|
|
188.63 |
混凝土砌筑 |
|||||
定额编号:04013 |
|
定额单位:100m3 |
|||
施工方法:模板制作、安装、拆除,凿毛、清洗、浇筑、养护等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小计(元) |
一 |
直接工程费 |
|
|
|
85167.01 |
(一) |
基本直接费 |
|
|
|
81734.17 |
1 |
人工费: |
|
|
|
21924.12 |
|
人工 |
工时 |
839.04 |
26.13 |
21924.12 |
2 |
材料费 |
|
|
|
55938.28 |
|
板枋材 |
m3 |
0.86 |
1176.00 |
1011.36 |
|
钢模板 |
kg |
135.50 |
4.82 |
653.65 |
|
铁件 |
kg |
78.10 |
5.12 |
400.18 |
|
混凝土 |
m3 |
113.00 |
468.00 |
52884.00 |
|
其他材料费 |
% |
1.80 |
54949.20 |
989.09 |
3 |
机械费 |
|
|
|
3871.77 |
|
插入式振动器 1.1kw |
台时 |
53.05 |
2.42 |
128.47 |
|
风(砂)水枪 6m3/min |
台时 |
2.00 |
56.76 |
113.52 |
|
其他机械费 |
% |
15.00 |
241.99 |
3629.79 |
(二) |
其它直接费 |
% |
4.20 |
81734.17 |
3432.84 |
二 |
间接费 |
% |
6.50 |
85167.01 |
31.21 |
三 |
企业利润 |
% |
7.00 |
85198.22 |
45.89 |
四 |
税金 |
% |
9.00 |
85244.11 |
22.58 |
五 |
估算扩大 |
% |
10.00 |
85266.69 |
8526.67 |
合 计 |
|
|
|
93793.36 |
撒播种草(覆土,60kg/hm2) |
|||||
定额编号: |
08057 |
|
|
单位: |
hm2 |
工作内容: |
种子处理、人工播撒草籽、覆土 |
||||
编号 |
名称及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计(元) |
一 直接工程费 |
|
|
|
|
2016.34 |
(一)直接费 |
|
|
|
|
1947.21 |
(1)人工费 |
|
|
|
|
1554.00 |
|
人工 |
工时 |
84.00 |
18.50 |
1554.00 |
(2)材料费 |
|
|
|
|
393.21 |
|
草籽 |
kg |
60.00 |
85.75 |
5145.00 |
|
复合肥 |
kg |
15.00 |
2.06 |
30.90 |
|
其他材料费 |
% |
7.00 |
5175.90 |
362.31 |
(二)其他直接费 |
|
% |
3.55 |
1947.21 |
69.13 |
二 间接费 |
|
% |
5.50 |
2016.34 |
110.90 |
三 利润 |
|
% |
7.00 |
2127.24 |
148.91 |
四 税金 |
|
% |
9.00 |
2276.14 |
204.85 |
五 扩大系数 |
|
% |
10.00 |
2481.00 |
248.10 |
|
合计 |
|
|
|
2729.10 |
土方回填(土类级别Ⅰ-Ⅱ,倒运10m) |
|||||
定额编号: |
01094 |
|
|
单位: |
100m3 |
工作内容: |
平土、刨毛、分层夯实和清理杂物等 |
||||
编号 |
名称及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计(元) |
一 直接工程费 |
|
|
|
|
3562.17 |
(一)直接费 |
|
|
|
|
3418.59 |
(1)人工费 |
|
|
|
|
3255.80 |
|
人工 |
工时 |
124.60 |
26.13 |
3255.80 |
(2)材料费 |
|
|
|
|
162.79 |
|
零星材料费 |
% |
5.00 |
3255.80 |
162.79 |
(二)其他直接费 |
|
% |
4.20 |
3418.59 |
143.58 |
二 间接费 |
|
% |
6.50 |
3562.17 |
231.54 |
三 利润 |
|
% |
7.00 |
3793.71 |
265.56 |
四 税金 |
|
% |
9.00 |
4059.27 |
365.33 |
五 扩大系数 |
|
% |
10.00 |
4424.60 |
442.46 |
|
合计 |
|
|
|
4867.0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