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有关制售假劣肉制品的违法行为线索。
一、征集范围
我们欢迎广大市民、相关企业、社会组织等提供以下违法行为线索:
1.生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者在生产、销售、运输、贮存过程中,生产经营属于病死、死因不明或者检疫不合格的畜、禽、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违反食品安全标准,超限量、超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线索;
2.肉制品加工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违规使用鸡、鸭等其他肉类冒充(掺入)牛羊肉及其制品等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线索;
3.夜市烧烤店、火锅店、大排档等餐饮服务单位、集中用餐单位食堂,采购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走私冻肉,采购、制售假冒牛、羊、鸡等肉制品,非法使用亚硝酸盐等违法线索;
4.无证无照或超出许可范围从事肉制品生产、加工、销售活动;
5.非法买卖、加工、食用野生动物及其肉制品违法线索;
6.其他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线索。
二、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可拨打举报电话12315;
2.信函举报:整理举报内容(文字、图片等)进行邮寄,地址为都昌县东风大道313号;
3.网络举报:可通过全国12315平台在线上进行投诉举报,网址如下******/ ;
4.当面举报:请携带相关证据材料,前往都昌县市场监管局或当地市场监管分局进行举报。
三、举报说明
1.检举、揭发、提供的违法犯罪线索要有明确的举报对象,举报违法犯罪事实要有必要的证据。
2.举报人要对举报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检举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对恶意举报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3.对提供违法犯罪线索的举报人,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保密其身份信息,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对破获犯罪有直接和重大作用,且该线索未被相关部门掌握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四、法律责任
对于制售假劣肉制品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我局将依法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管理局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