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031
二、项目名称:******公安局警官食堂对外承包(2025.4-2026.3)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临江市政府后楼东侧新民路30号门市
成交金额:1,126,500元
评审总得分:81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范围: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每月22个工作日及节假日一日三餐供应。 服务要求:保证一日三餐准时供应,临时性工作加餐能够及时保障。 服务标准: 一、供应保障服务 1. 严格按照既定时间供应一日三餐,误差不得超过15分钟。提前做好开餐准备工作,包括菜品摆放、餐具准备等,确保准时开餐。 2. 对于临时性工作加餐需求,在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完成准备并供应。建立快速响应机制以便能够迅速应对临时性加餐任务。 二、食品品种服务 1. 食谱制定:每周五前制定下一周食谱,经采购人审核后执行。食谱制定需遵循营养均衡原则,参考专业的营养搭配建议,结合就餐人员反馈进行调整。 2. 品种要求: ? 早餐:提供8 - 12个丰富品种,包含2种稀饭、豆浆、馒头、面点、炒菜、搭配2种粗粮(如大碴子粥、小碴子窝头)。 ? 中餐和晚餐:主食提供4个品种(如米饭、面条、馒头、玉米等),6个凉菜(如凉拌黄瓜、凉拌木耳、口水鸡等),6个热菜(荤素搭配合理,如红烧肉、宫保鸡丁、清炒西兰花等),汤类至少1种(如鸡蛋西红柿汤、排骨藕汤等),水果至少1种(根据季节选择新鲜水果,如苹果、香蕉、橙子等) 。所有就餐点供应品种必须完全一致,确保各区域就餐人员享受同等餐饮服务。 三、餐具保障服务 1. 严格执行餐具除菌消毒制度,采用高温消毒、化学消毒等有效方式,消毒时间和温度需符合卫生标准。消毒后的餐具存放在专用保洁柜中,防止二次污染。 2. 每餐结束后,及时清理就餐区域的餐具,将残缺、破损和受污染的餐具挑出,集中处理。每天对餐具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更换损坏餐具,确保正常使用。 3. 定期邀请专业检测机构对消毒后的餐具进行检测检验,并向采购人提供检测报告。消毒检测检验的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确保食品安全卫生率达到98%以上,如未达标,需立即查找原因并整改,同时接受采购人相应处罚。 四、就餐环境服务 1. 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要求进行食堂操作间和就餐区域的管理。操作间每日至少进行3次清洁,包括地面清扫、台面擦拭、设备清洁等,及时清除厨房油烟、垃圾和杂物。 2. 每周组织1次全面大扫除,对食堂的天花板、墙壁、门窗、地面、设备等进行深度清洁。大扫除后需经采购人检查验收,确保就餐环境干净、整洁、舒适。 3. 定期对就餐区域进行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清新。合理布置就餐区域,摆放绿植等装饰品,营造良好就餐氛围。 五、食品安全与卫生管理 1. 食品留样制度:每餐所有食品品种必须留样,留样量不少于125克,存放在专用留样盒中,标注食品名称、留样时间、餐次等信息。留样食品在专用留样冰箱中冷藏保存48小时,留样冰箱温度保持在0 - 8℃。建立留样记录台账,详细记录留样情况,包括留样人、留样时间、销毁时间等。 2. 食品物品管理:建立食品、物品日常检查制度,每天对库存食品和物品进行检查,查看是否存在过期、变质、损坏等情况。食品和物品出入库时,必须进行严格验收登记,记录名称、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应商等信息。建立监督机制,采购人可随时对食品物品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未达标,需立即查找原因并整改,同时接受采购人相应处罚。 3. 个人卫生制度:食堂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定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健康复查,每年至少1次。工作期间保持着装整洁,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口罩等,勤洗手、勤洗澡、勤理发,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习惯。 4. 防鼠、防蝇、防蟑螂措施:安装有效的防鼠、防蝇、防蟑螂设施,如纱窗、门帘、鼠夹、蟑螂药等。定期对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每月至少进行1次全面的除“四害”工作,保持食堂相关区域“三无”,即无鼠害、无蝇虫、无蟑螂。 六、安全管理 1. 防火措施: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如灭************消防通道畅通,不得堆放杂物堵塞通道。 2. 防盗措施:安装监控设备,对食堂关键区域进行24小时监控,监控资料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加强食堂门窗管理,非营业时间及时关闭门窗并上锁。建立值班制度,安排专人在非营业时间值班巡查,防止盗窃事件发生。 3. 防毒措施:食品加工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食品中毒事件发生。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进行严格管理,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的范围、剂量使用,不得滥用。定期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防毒知识培训,提高防范意识。 4. 若因中标人管理不善发生责任事故,如火灾、盗窃、食物中毒等,采购人将追究中标人责任,中标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同时,采购人有权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决定是否终止合同 。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郑隆隆 邱移 卜凡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无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抚松县公安局
地 址:抚松县松江河镇北外环
联系方式:安运海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人民政府,新行政中心人大一楼(2号楼)
联系方式:04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继冬
电 话:0439―******
获取磋商文件网址:******/EpointWebBuilder/WebbuilderMIS/RedirectPage/RedirectPage.jspx?locationurl=******/&infoid=463f2202-b11f-4822-9843-ec05122a856e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公安局)的(******公安局2022年度警官食堂对外承包)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 况如下:
(******公安局警官食堂对外承包(2025.4-2026.3) ,属于(餐饮业); 承接企业为(******有限公司),从业人员(68)人,营业收入为(338.966723)万元,资产总额为(138.884501)万元 ,属于(小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 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 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有限公司
日 期:2025.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