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安溪县林业局 2025年4(至)5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安溪县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服务 |
安溪县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服务采购,负责2025.7-2027.6安溪县辖区内的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放生、无害化处理等工作。服务期限:两年。具体要求:1、接到群众报警后应及时开展救护,建立野生动物收容救护、野外放生档案2、实行24小时全日制(含节假日)待班接警,接到报警后在10分钟以内出警。3、收容场所应设置在距离安溪县中心半径10公里范围内,场地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 4、收容救护人员2人以上(含两人),其中至少具备1名有蛇类养殖资格证人员,年龄小于60岁。 5、自备收容救护用车(机动车)1辆,捕蛇设备1套(蛇钳,蛇袋,手套等用具)及其他收容救护用具。 6、具备足够的收容寄养场地,动物隔离笼舍等项目所需配备,并配置消毒、疫苗和诊疗等场地及设备。 7、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不得有饮酒等影响工作的行为,一切安全事故由成交人自行负责。 8、对收容救护的野生动物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
45.3 |
202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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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安溪县林业局
2025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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