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1GW)(一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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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一、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302000.0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乌苏市
2.项目规模: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E
************001001
******有限公司1GW)(一标段)
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包含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总工期: 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综合类资质(综合类资质)设计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投标其他条件: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①设计单位: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或设计类似业绩不少于1个(时间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需提供项目审图合格证,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②施工单位: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或施工类似业绩不少于1个(时间要求:近五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提供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1项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需满足以上财务要求)
3.7、其他人员要求:
①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②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若联合体投标必须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如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②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如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3.10、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本项目必须由施工单位牵头,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下载招标文件时由牵头单位下载 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③联合体成员若为自治区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且项目班组人员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⑤所有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其他要求:
a、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c、投标人在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04月15日到 2025年05月08日
2.获取方式:请到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5月08日 10:30
2.递交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05月08日 10:30
2.开标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3.开标地点:塔城地区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七、其他公告内容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服务中心二楼203室 |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街364号林森国际3号楼16层 |
联 系 人:张总 |
联 系 人:姜工、钟工 |
电 话:******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2025年04月15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