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龙州县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及零售药店管理,规范医药服务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更好地保障广大参保人员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2号令)、《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3号令)及崇左市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要求,我中心本着全面、客观、公开的原则,按照医药机构服务管理、费用指标等考核内容,通过现场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等方式对2024年度定点医药机构进行了年度考核,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时间为2025年3月25日起至2025年4月1日。
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者,可于2025年4月1日之前书面提出复评申请。
联系电话:******
******服务中心3栋二楼医保中心
附件:1.2024年度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考核结果
2.2024年度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考核结果
******管理中心
2025年3月25日
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者,可于2025年4月1日之前书面提出复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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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4年度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考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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