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121]ZSZBGS[GK]******
二、项目名称:闽侯县山区四个乡生活垃圾收运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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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夏坊路18号(现磐石路18号) 1#楼东区四层411室 | 6,680,884.32元 | 97.32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闽侯县山区四个乡生活垃圾收运服务项目):
******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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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服务 | 闽侯县山区四个乡生活垃圾收运服务项目 | 大湖乡、洋里乡、廷坪乡、小箬乡(即:小箬乡垃圾转运站、廷坪乡******有限公司。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好闽侯县山区四个乡生活垃圾收运服务项目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根据考核情况与中标人续签服务合同。 | 年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约定的服务标准 | 6,680,884.32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余存晓 |
评审专家: | 李桂兰 、 丁燕菁 、 游增华 、 俞立珊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1.50%;(100,500]万元?0.80%;(500,100]万元?0.45%。?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有限公司。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闽侯县山区四个乡生活垃圾收运服务项目:5.4563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所有供应商的资格性审查均通过。
******委员会一致认定其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符合性审查结果为不通过,其余供应商的符合性均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街道滨城大道71号国资大夏裙楼4层
联系方式:0591-******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02室
联系方式:0591-******-86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恒、胡文姬、方立
电话:0591-******-8616
******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