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拟对吉安澄江220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04月02日 至 2025年04月0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1-******
******服务中心(方楼)三楼34-35号窗口
邮编:330077
建设名称: | 吉安澄江220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 |
建设地点: | 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环评单位提供): | 扩建3号主变,主变规模1×180MVA,电压等级220千伏,采用三相三线圈有载调压自冷变压器,户外布置,新增无功补偿3×8Mvar电容器;110kV、220kV维持现状出线规模及接线型式不变,本期新增10kV出线10回;在原事故油池旁新建副油池一座,与站内原有事故油池连通,有效容积21m3。澄江变原设计方案总平面布置未采用通用设计,全站配电装置布置紧凑,本期扩建工程电容器位置不足,本工程考虑将北侧围墙外扩,重新征地后将1#-2#消弧线圈及电抗器移至原北侧围墙外(新建围墙内),新征用地面积1505m2,新增围墙内面积979m2。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评单位提供): | 1.电磁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电磁干扰的主变压器;建设单位应在危险位置设立相应警告、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做好变电站电磁防护与屏蔽措施。开展运营期电磁环境监测和管理工作,切实减少对周围环境的电磁影响。2.环境空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①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②避免在大风条件下进行易产生扬尘的施工活动,对临时堆土、裸露地面采取遮盖措施;采取洒水、喷淋等有效降尘措施;施工完毕后及时进行土方回填压实、植被恢复;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③施工现场内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地面应进行硬化处理,无法硬化的,须铺装钢板或石子,并保持道路湿润。④车辆运输时,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运载土方的车辆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⑤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⑥场地车辆限制车速,场内道路、堆场及车辆进出时洒水。⑦临时中转土方及弃土弃渣合理堆放,定期洒水进行扬尘控制。3.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①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上清液回用,沉渣妥善堆放。②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变电站已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③散料堆场进行苫盖,并在四周用沙袋等围挡,作为临时性挡护措施。④避免施工机械机油的跑冒漏滴,若出现滴漏,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置。⑤加强废水收集处理系统的清理维护,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贯彻文明施工的原则。运营期:本工程澄江220kV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不新增工作人员,运行期不新增污水排放,生活污水依托站内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期:建筑垃圾及弃土拉到指定建筑垃圾收纳场,不得随意堆弃;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运营期:变电站运行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变压器油及废铅酸蓄电池。少量生活垃圾由站内垃圾箱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变压器油及废铅酸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产生后立即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理,不在站内暂存。5.声环境防治措施 施工期:①施工单位应尽量选用采用满足国家相应噪声标准且低噪音的机械设备或带隔******居民住宅等敏感点,设置施工围挡措施。③在满足工程建设要求的情况下尽量优化施工时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关闭闲置不用的设备,尽量缩短施工工期。运营期:变电站在设备选型上首先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设备,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保证设备运行良好。主要声源设备大修前后,对变电站厂界排放噪声进行监测。6.生态环境保护措施:①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减少施工临时占地面积;加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控制施工人员活动范围,严禁施工人员至非施工区域活动。②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避开雨季施工。③在施工过程中,做好表土剥离、分类存放和回填利用等工作,开挖时将生、熟土分开堆放,回填时先回填生土,再将熟土置于表层并及时恢复植被;开挖的土石方应回填。④施工过程中应做好水土保持防护措施,先行修建排水设施,挖填土方应采取编织袋袋土堆砌成护坡,做好临时堆土的围护拦挡。⑤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尽可能恢复原状地貌,施工固废运出现场妥善处置。⑥施工临时道路应尽量利用现有道路,以减少临时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⑦工程建成后,对变电站站区内进行硬化、美化等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提供): | 本工程在公众参与期间,未收到与本工程环境保护有关的公众意见。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建设单位提供): |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避免夜间施工;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施工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及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2)在下阶段设计和建设中,进一步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充分重视和认真实施相关环保措施。(3)在下阶段工程设计、施工及运营过程中,随时听取及收集公众对本项工程建设的意见,充分理解公众对电磁环境影响的担心,及时进行科学宣传和客观解释,积极妥善地处理好各类公众意见,避免有关纠纷事件的发生。(4)在项目实施中应加强项目环境管理,定期对施工员进行文明施工教育,减少植被破坏。(5)工程建成投运后,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自主验收,并报环保部门备案。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做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