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有限公司 鹤峰县新型城市运营综合体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部
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三公司2025-05-鹤峰混凝土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有限公司鹤峰县新型城市运营综合体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项目建设需求,现对商品混凝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鹤峰县新型城市运营综合体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部 ,招标组织单位为 中交三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鹤峰县新型城市运营综合体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为鹤峰项目)位于鹤峰县容美镇,拟建设鹤峰云南庄片区:客运站交通枢纽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星级酒店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唐家铺片区:鹤峰县武陵山仓储物流园及园区基础配套设施项目。
客运站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6984.5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地下一层9814.51平方米,地下二层2000.27平方米。星级酒店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93万平方米,对标四星级酒店。鹤峰县武陵山仓储物流园及园区基础配套设施项目规划用地约225.4亩,总建筑面积约11.2万平方米。
2.2 招标内容: 商品混凝土,具体信息详见附表:(本次招标采购物资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 营业范围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1.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许可经营的产品,必须要有相关合法、真实、有效的许可证或代理授权;
3.1.3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1.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投标产品应具备由国家权威检测部门出具的近两年的质量检测报告。
3.******有限公司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2 其他要求:
3.2.1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2.3 只允许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中的一家单位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2.4 各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接到中标通知书(或宣布其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提出额外附加条件造成合同不能签订的,出现以上情况的视情节给予1-3年或永久禁止参与中交三公局各级单位投标。涉嫌围标造成招标人严重经济损失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4月2日16:00时至2025年4月12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不开具发票,可提供收据),不邮购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有参与意向的单位,请至少提前于售标截止时间1小时将标书费汇款凭证发至指定邮箱并联系售标联系人进行确认,若未按要求购标导致购标失败,责任由参与单位自行承担。)
4.3 在汇款单据或附言上注明“中交三公局鹤峰项目商品混凝土物资标书款”。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留言明确内容:拟参与的招标编号及包件号、汇款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
标书款账户:
******有限公司鹤峰县新型城市运营综合体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部
******银行鹤峰县支行
帐 号:******************
4.4供应商参与:
4.4.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4.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4.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4月22日16:00时******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5.4 本次招标设置投标保证金:10000元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投标截止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在汇款单据上注明“中交三公局鹤峰项目商品混凝土投标保证金”。 (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34@qq.com)并与招标联系人(张先生或王先生)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汇至标书款汇至招标人信息中的指定账户)
******有限公司鹤峰县新型城市运营综合体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部
******银行鹤峰县支行
帐 号:******************
6.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鹤峰县新型城市运营综合体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部
招标人地址:湖北省恩施自治州鹤峰县容美镇
******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机构地址: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蔷薇路与春晓路交汇处华中·中交城D1栋
售标联系人:柏女士 联系电话:****** (公司)
售标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项目)
电子邮箱:******(柏女士)
供应商注册、合作意向申请:
公司联系人:柏女士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2025 年 4 月 2 日
7. 附表(物资需求一览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计划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1 | 商砼 | C15 | m3 | 1506 | 湖北省恩施自治州鹤峰县容美镇 | 2025年4月 |
2 | 商砼 | C20 | m3 | 1576 | ||
3 | 商砼 | C25 | m3 | 3888 | ||
4 | 商砼 | C30 | m3 | 2050 | ||
5 | 商砼 | 水下C35 | m3 | 9069 | ||
6 | 商砼 | C35 | m3 | 10083 | ||
7 | 商砼 | C40 | m3 | 5529 | ||
8 | 商砼 | C50 | m3 | 1297 | ||
9 | 泵送费 |
| m3 | 30000 | ||
商砼合计 |
| m3 | 349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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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验收方式:提供过磅计量,以甲方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3、结算周期:每月 16 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 16 日至本月 15 日; 4、支付周期:混凝土进场第一个月视为进场,垫资两个月,第三个月开始按月计量,第三个月支付第一个月的70%,第四个月支付第二个月的70%,以后以此类推,12个月付至97%,质保金在进场后15个月内付清,同时甲方有权视项目建设单位对甲方的支付情况统筹办理支付。 5、综合单价为固定价格,混凝土结算单价=固定单价+运杂费。运杂费确定后,固定不变。 6、如遇恩施州水泥信息价格调整,每涨幅±10元/吨,混凝土价格调整±3元/方。 7、其他:若业主计量原因工程款无法及时拨付时,招标方可适当延迟付款时间,投标方应给与理解、支持;表中计划数量是招标方提供的可能需用的暂估数量,实际供货数量无论超出或不足本数量,也不论超出或不足数量多少,单价固定不变。 |
6.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鹤峰县新型城市运营综合体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部
招标人地址:湖北省恩施自治州鹤峰县容美镇
******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机构地址: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蔷薇路与春晓路交汇处华中·中交城D1栋
售标联系人:柏女士 联系电话:****** (公司)
售标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项目)
电子邮箱:******(柏女士)
供应商注册、合作意向申请:
公司联系人:柏女士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2025 年 4 月 2 日
物资信息
设备物资名称:混凝土 C20 设备物资说明: 数量:1576 单位:立方米
设备物资名称:混凝土 C30 设备物资说明: 数量:2050 单位:立方米
设备物资名称:混凝土 C35 设备物资说明: 数量:10083 单位:立方米
设备物资名称:混凝土 C50 设备物资说明: 数量:1297 单位: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