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公安局本级
项目名称: 卢龙县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工程暨“蓝鹰工程”光纤及机房租赁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本项目主要内容为卢龙县公安业务系统的光纤及机房租赁服务,要求该项目设备系统功能的稳定性、连续性且保证与原采购项目的致性。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73.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卢龙县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工程暨“蓝鹰工程”光纤及机房租赁服务项目》包括:光纤租赁(217条≥100M光纤链路和1条≥10G VPN光纤链路,同时另行提供1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广电)。至今一直由河北广电为其服务。现服务期限即将届满。 卢龙县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工程暨“蓝鹰工程”所有前端设备和后台存储设备,均与“河北广电”的网络相连,存储设备均存放在该公司标准机房内,“河北广电”针对此项目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服务配套举措,合同履行期间充分的满足了我局需求。若服务供应商发生变更,诸如该项目所有线路敷设、后台存储设备机房标准化改造等基础建设则需重新开展。数据传输、接入、存储,设备搬迁、重新安装、调试、集成等则需耗费人力物力财力,且会直接导致各类技术系统、内部业务在一定时间内全部中断,促使该项目设备系统功能的稳定性、连续性丧失,对社会治安防范工作造成较大影响。且在一定程度上因重复建设造成了资金的使用浪费。 综上所述,保证与原采购项目的一致性,确保项目服务及系统作用发挥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尤为重要,且本着节约资金避免浪费的原则,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对本项目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
******有限公司 | 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山北路1号 |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4月02日至2025年04月0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闫先生
联系地址:卢龙县卢龙镇孙庄村东环路东侧102国道北侧
联系电话:******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张晓川
联系地址: 卢龙县厚德路东侧3楼
联系电话: ******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严军生
联系地址: 卢龙县厚德路东侧3楼
联系电话: ******
六、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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