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采******号】平顶山市新华区建设路南侧西高皇新片区项目场地平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项目编号:ZHZXPDS-2025-03-06
2、招标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建设路南侧西高皇新片区项目场地平整项目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69元,为自筹资金,已落实。
5、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平顶山市新华区建设路南侧西高皇村,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建筑垃圾外运、场地平整。
(2)招标范围:平顶山市新华区建设路南侧西高皇新片区项目场地平整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服务周期:1年。
(4)服务质量:符合国家、河南省建筑垃圾及平顶山市扬尘整治、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满足招标人的服务需求。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2、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书);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满足以下条件: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金证明(网络查询页面或社保单位出具的证明均可);
4、提供2023年或2024******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
5、投标人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加本次投标;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的投标;(需提供书面承诺)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需提供书面承诺)
注: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2.本项目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承诺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在招标过程中,招标人保留查询及考察的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同时上报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交易系统(网址:******/)。
3.方式: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潜在供应商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