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四县一区”南水北调配套工程东线项目卫辉市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乡市“四县一区”南水北调配套工程东线项目卫辉市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已由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卫辉市******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
2.1、项目名称:新乡市“四县一区”南水北调配套工程东线项目卫辉市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
2.2、项目编号:卫交采2025GZ018号
2.3、建设规模:新乡市“四县一区”南水北调配套工程东线项目卫辉市唐庄镇段临时用地403.27亩,复垦面积396.60亩;孙杏村段临时用地497.47亩,复垦面积496.42亩;柳庄乡段临时用地面积384.80亩,复垦面积382.03亩。复垦内容主要包括耕作层恢复、灌排设施恢复、地埋线恢复、道路恢复和地力恢复等。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含漏项部分)
2.5、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专项资金,已落实
2.6、项目预算金额:******.76元,最高投标限价:******.76元,其中一标(柳庄乡)段最高限价:******.52元;二标段(孙杏村镇)最高限价:******.82元;三标段(唐庄镇)最高限价:******.42元。
2.7、工期要求:2025年5月31日前完成本项目全部施工内容,工程质量保修期为12个月。
2.8、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标准。
2.9、标段划分:标段划分为三个标段(投标人可以投报多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同时中多个标段,以标段号在前的优先中标)。
一标段(柳庄乡):柳庄乡段临时用地面积384.80亩,复垦面积382.03亩(具体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二标段(孙杏村镇):孙杏村镇段临时用地497.47亩,复垦面积496.42亩(具体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三标段(唐庄镇):唐庄镇段临时用地403.27亩,复垦面积396.60亩(具体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2023、2024******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证明)。
4.拟任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5.拟任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具有相应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信誉要求
6.1投标人及其项目管理机构参建人员的信用信息(基本信息、资质信息、信用评价、其他信息)应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开,委托代理人应是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开的人员,投标人提供的相关投标资料与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开的相应信息应保持一致(提供查询网页截图),不一致的不予认定,并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备案表,载明姓名、拟任职务、个人身份信息等内容。
6.2投标人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用中国”查询”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查询“失信黑名单”,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最终以代理公司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6.3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如有)、项目经理)应提供近三年是否有行贿情况说明。如提供虚假情况说明的,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如存在行贿犯罪情况的,按不良行为处理(格式自拟)。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10.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中小企业)。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5年4月8日8:30至2025年4月14日18:00时(北京时间),登录“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企业CA锁或标证通扫码登录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或标证通的,请登录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网站首页“重要通知”中《标证通和CA数字认证证书办理流程》及时办理标证通及CA数字证书,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
2.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控制价文件”,“异议回复”)内该项目。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2025年4月30日上午08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投标文件的上传:加密投标文件(.XXTF格式)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菜单。
4.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标证通或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XX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标证通和企业CA锁(包括法人CA锁)进行签章制作。
6.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应登陆远程开标大厅远程解密,无需到开标现场。请投标人务必按照《智能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及视频》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之后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使用标证通的,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扫描二维码进行解密;使用CA证书的,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如果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00。(说明:1.投标人须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选择标证通或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等操作。2.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标,请投标人前往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及“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安装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河南省版)前,请务必将电脑中安装的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新乡版)完全卸载。)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卫辉市******办公室
地址:卫辉市比干大道南段
联系人:来刘斌
电话:******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新乡市红旗区洪门镇洪门社区21排1号
联系人:张威
电话:******
监督单位:
******办公室(信用代码:************76)
联系电话:******
******水利局(信用代码:************8Q)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