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玻璃分公司制瓶生产线优化项目工程设计服务商务条款变更公告
各供应商:
原商务条款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通过充分的讨论、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就玻璃分公司制瓶生产线优化项目岩土工程勘察项目(“本项服务”)之事宜,达成如下合商务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由于录入错误现变更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通过充分的讨论、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就玻璃分公司制瓶生产线优化项目工程设计服务(“本项服务”)之事宜,达成如下合商务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特此公告。
******有限公司玻璃分公司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