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发布区域
招标方信息
转出信息
发布区域 | 梅厂镇/南任庄村 |
招标方名称 | 天津市武清区梅厂镇南任庄股份经济合作社 | 企业性质 | |
地址 | 天津市武清区梅厂镇南任庄村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岳维均 |
项目周期 | 5天 | ||
招标类别 | 货物类 | 农用项目 | 是 |
资金性质 | 集体 | 资金来源 | 自筹 100000元 |
项目名称 | 武清区梅厂镇南任庄村直播设备采购项目 | ||
挂牌价格 | 100000.000元(总价) | 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分期付款方式:以签订的书面合同为准 |
投标方条件 | 面向就该项目具有供货能力的公司法人。 | ||
其他描述 | 1、采购明细:村集体采购直播设备一套,植保无人飞机设备一架(含播撒系统),索尼E1OL套装1套、直播不间断电源1个、视频三脚架2个、L型快装板1个、内存卡SD128G1个、备用电池1个、收音麦克风1个、声卡1个、数魅300瓦影视灯套装4个、数魅V30 8K采集卡1个、线材1套、绿幕1个、读卡器1个、大疆AIR 3S 三电套装1套、TF存储卡128G1个、云台稳定器1个、打印机1个、调试费、大疆植保机T1001架、播撒系统1个,具体以招标方采购要求为准; 2、该项目预算包括运输、安装及相关税费,招标方根据中标价支付合同价款,不再另行支付任何其它费用; 3、施工要求:中标方自备安装设备,注意安全施工,如出现安全事故,由中标方承担相关责任,与招标方无关; 4、本工程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货款须由中标方先行垫付,待安装完工后,根据双方协商予以分期支付。中标方需提供相关发票,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5、意向投标方在项目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全面了解及成本核算,一经交纳投标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项目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项目的全部状况及瑕疵,并承诺具备该项目的投标资格及供货安装能力,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项目状况瑕疵及不具备完成该项目的供货安装能力等为由拒绝或拖延签约,自中标日起7日内完成签约,否则,中标方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作为赔偿金归招标方所有,并承担因延误工期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 6、中标方所交的投标保证金在该安装完工且验收后没有质量问题后退还; 7、保修期按厂家规定执行,如保修期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中标方需无偿给予更换或维修; 8、投标方必须严格按照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收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支付相关的信息技术服务费及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招标方发生任何争议或终止签约,解约等任何原因拒绝激纳或主张退还以上费用,报名视为认可; 9、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注:投标方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100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自由竞价 | ||
阶梯价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005 | ||
账户名称 | ******有限公司 | ******银行 | ******有限公司天津黑牛城东道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