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用水水表的抄表、催费业务进行服务外包,
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三、技术规格:抄表清单及费用
2025年度 | 序号 | 服务内容 | 单位 | 数量 | 上限单价(元) | 月份 | 预算(元) | 备注 | ||||||
1 | 室内水表抄表服务费 | 块 | 2000 | 1.69 | 12 | 40560 | 原则一月一抄特殊情况经发包单位同意,可最低保证三月一抄,结算以实际次数计。 | |||||||
2 | 室外水表抄表服务费(线下) | 块 | 7000 | 1.54 | 12 | 129360 | 一月一抄 | |||||||
3 | 集抄水表抄表服务费(线上) | 块 | 40500 | 1.54 | 2 | 124740 | 半年一次 | |||||||
4 | 水表催费服务费 | 块 | 49500 | 1.15 | 12 | 683100 | 一月一次 | |||||||
5 | 上半年新增远传远控水表抄表服务费 | 块 | 5000 | 1.54 | 2 | 15400 | 半年一次 | |||||||
6 | 上半年新增远传远控水表催费服务费 | 块 | 5000 | 1.15 | 12 | 69000 | 一月一次 | |||||||
7 | 下半年新增远传远控水表抄表服务费 | 块 | 4000 | 1.54 | 1 | 6160 | 半年一次 | |||||||
8 | 下半年新增远传远控水表催费服务费 | 块 | 4000 | 1.15 | 6 | 27600 | 一月一次 | |||||||
9 | 小计 | ******.00 | ? | |||||||||||
2026年度 | 10 | 室内水表抄表服务费 | 块 | 2000 | 1.68 | 12 | 40320 | 原则一月一抄特殊情况经发包单位同意,可最低保证三月一抄,结算以实际次数计。 | ||||||
11 | 室外水表抄表服务费(线下) | 块 | 7000 | 1.53 | 12 | 128520 | 一月一抄 | |||||||
12 | 集抄水表抄表服务费(线上) | 块 | 49500 | 1.53 | 2 | 151470 | 半年一次 | |||||||
13 | 水表催费服务费 | 块 | 58500 | 1.14 | 12 | 800280 | 一月一次 | |||||||
14 | 上半年新增远传远控水表抄表服务费 | 块 | 5000 | 1.53 | 2 | 15300 | 半年一次 | |||||||
15 | 上半年新增远传远控水表催费服务费 | 块 | 5000 | 1.14 | 12 | 68400 | 一月一次 | |||||||
16 | 下半年新增远传远控水表抄表服务费 | 块 | 5000 | 1.53 | 1 | 7650 | 半年一次 | |||||||
17 | 下半年新增远传远控水表催费服务费 | 块 | 5000 | 1.14 | 6 | 34200 | 一月一次 | |||||||
18 | 小计 | ******.00 | ? | |||||||||||
2027年度 | 19 | 室内水表抄表服务费 | 块 | 2000 | 1.67 | 12 | 40080 | 原则一月一抄特殊情况经发包单位同意,可最低保证三月一抄,结算以实际次数计。 | ||||||
20 | 室外水表抄表服务费(线下) | 块 | 7000 | 1.52 | 12 | 127680 | 一月一抄 | |||||||
21 | 集抄水表抄表服务费(线上) | 块 | 59500 | 1.52 | 2 | 180880 | 半年一次 | |||||||
22 | 水表催费服务费 | 块 | 68500 | 1.13 | 12 | 928860 | 一月一次 | |||||||
23 | 上半年新增远传远控水表抄表服务费 | 块 | 6000 | 1.52 | 2 | 18240 | 半年一次 | |||||||
24 | 上半年新增远传远控水表催费服务费 | 块 | 6000 | 1.13 | 12 | 81360 | 一月一次 | |||||||
25 | 下半年新增远传远控水表抄表服务费 | 块 | 5000 | 1.52 | 1 | 7600 | 半年一次 | |||||||
26 | 下半年新增远传远控水表催费服务费 | 块 | 5000 | 1.13 | 6 | 33900 | 一月一次 | |||||||
27 | 小计 | ******.00 | ? | |||||||||||
? | 28 | 三年预算共计 | ******.00 | ? | ||||||||||
外包工作内容
1******居民用水水表的抄读及水费通知单发送工作;水费催缴工作及关阀限水、复水工作(不包括拆表限水工作);
2、外包工作范围内“停复水、水量争议”等与外包抄表催款工作相关类别处理业务;
3、外包工作范围内水表预付费工作推广及实施工作;
4、外包范围内水表的客户信息收集、填报工作及异常水表处理;
5、外包工作范围内表位异常信息反馈、外管漏水报修、内管漏水告知客户、违章用水申报;
6、用水性质变更,水表水价的申报调整工作;
7、供水相关政策业务资料的投递、解释及宣传,对公司微信公众号宣传与关注;
8、统管、户改项目小表移交预验收工作。
?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服务期限: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如中标人未按采购人要求履行合同要求,采购人将不予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且中标人对此无异义,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1、根据采购人确定的抄表收费周期开展相关工作,一般每块表1月抄读1次催费1次(室内水表因考虑到现场实际情况要求保底三月一抄,费用的结算按实际抄表数结算)。手工抄读拍照上传,数据准确无误,水表抄表率不低于99%,水费欠费率≤1%******居民用水(一户一表)水表抄催外包服务工作要求及考核细则》)。
2、中标人******居民用水(一户一表)水表用户提供良好服务,不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的利益以及采购人的声誉。中标人在进行外包工作过程中应确保其行为合法合规,中标人出现违法违规情形,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协议,不支付尚未支付的服务费,并要求中标人对采购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中标人自行聘用项目服务人员为项目提供服务,且服务人员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中标人应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服务人员购买社会保险,中标人应为项目服务员工购买商业型意外保险(提供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等保险。中标人从事外包工作的人员在工作当中因工致伤(亡)或致使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由中标人承担所有责任;中标人人员与采购人无任何劳动合同关系及经济关系,中标人与为项目服务员工因项目服务产生劳动争议等纠纷,由中标人承担所有责任;中标人应该强化抄催人员的安全培训和安全保障,抄表过程中工作人员发生安全事故,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采购人概不负责。中标人在提供外包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一切人工、交通、通讯等费用由中标人自理。(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居民用水(一户一表)水表抄催工作的工作人员相关信息以书面形式递交采购人(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紧急联系人、购买社会保险及商业型意外保险证明资料等),经甲方确认同意后,方能开展工作。中标人在变更、新增从事外包工作的人员时,需提前15天书面告知采购人,中标人从事外包工作的人员业务技能需经中标人考核、采购人认可后方可上岗工作。采购人认为中标人工作人员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可要求中标人立即更换,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
5、中标人从事外包工作的人员应佩戴服务工作证(工作证式样须采购人同意认可)。中标人应对工作证的使用、更换、回收工作负责,并按月将相关事宜以书面形式和电子文档提交采购人备案。外包工作人员的食宿一律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6、中标人有义务管理好采购人提供的专用设备,如因中标人保管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设备损坏或遗失,由中标人按原价进行赔偿。在本项目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中标人应将借用的设备返还,如不能返还,中标人应按原价赔偿。
7、******居民用水(一户一表)水表用户中,以采购人名义开展服务外包范围之外的工作。
8、******居民用水(一户一表)水表用户意见的收集和处置工作,并按月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提交。
9、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外包的工作内容进行转包或外包,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采购人未支付中标人的服务费用不再支付,采购人还可要求中标人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因中标人违约行为所产生的法律纠纷和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10、中标人因未履行本项目合同条款而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需对采购人损失进行赔偿。
11、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抄表日程的,中标人应将调整方案提前三个工作日告知采购人备案,否则采购人有权对其进行考核。情节严重者,采购人有权解除协议,并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采购人在收到通知后应及时关注中标人调整行为,保证服务质量。
12、中标人在履行外包服务的过程中,不得与第三方串通损害采购人利益,采购人发现中标人出现瞒报、少报水表抄数、毁损水表或调节水表读数等情形,采购人有权解除协议,不支付尚未支付的服务费用,赔偿采购人损失,并要求中标人按照本项目暂定的服务费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13、中标人在合同到期之前,必须对新任协议乙方主体完成工作交接和业务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账务处理、水表和用户信息交接、抄表现场管理等抄收关联工作,培训时长不得少于两个抄表周期(至少2个月)。中标人拒不完成工作交接和业务培训或乙方完成工作交接、业务培训不详尽、不具体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剩余服务费且中标人需针对此项义务违约支付甲方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
?
六、验收标准:1.验收标准和方法(1)验收主体:采购人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参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6)履约验收标准: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2.水表抄催外包服务考核细则
序号 | 考核内容 | 考核要点 | 标准分值 | 考核标准 | 考评得分 | 存在的问题、建议或意见 | ||
1 | 抄表服务(40分) | ? 所有水表抄见率≥ 99% ? | 30 | 每低于1‰扣0.5分 | ? | ? | ||
2 | 是否按抄表周期要求抄表 | 2 | 少抄扣0.2分/接水点 | ? | ? | |||
3 | 抄表数据是否准确 | 2 | 错抄扣0.2分/接水点 | ? | ? | |||
4 | 是否及时上传抄表图片和数据 | 2 | 未上传扣0.2分/接水点 | ? | ? | |||
5 | 抄表后是否及时向用户推送信息 | 2 | 未推送扣0.2分/接水点 | ? | ? | |||
6 | 是否存在人为估抄 | 2 | 估抄扣0.2分/接水点 | ? | ? | |||
7 | 催费服务(40分) | 居民所有水表水费回收率≥99% | 30 | 每低于1‰扣0.5分 | ? | ? | ||
8 | 是否按催费周期要求催费(含对逾期应收账款一年不少于一次的追收) | 2 | 未催费扣0.2分/接水点 | ? | ? | |||
9 | 催缴证据是否有效保留 | 2 | 未保留扣0.2分/接水点 | ? | ? | |||
10 | 是否按要求关阀限水 | 2 | 未按要求扣0.2分/接水点 | ? | ? | |||
11 | 是否及时录入关阀限水及复水信息 | 2 | 未录入扣0.2分/接水点 | ? | ? | |||
12 | 是否在用户缴费24小时内复水 | 2 | 未在时限内复水扣0.2分/接水点 | ? | ? | |||
13 | 水表信息录入(6分) | 水表基本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包括但不限于水表户号、表主信息、装表位置、表身号等信息 | 3 | 信息错误扣0.2分/接水点 | ? | ? | ||
14 | 水表环境是否与现场相符 | 1 | ? | ? | ||||
15 | 水表状况描述是否与现场相符 | 1 | ? | ? | ||||
16 | 水表铅封是否与现场相符 | 1 | ? | ? | ||||
17 | 异常信息上报(8分) | 用户违章上报 | 偷盗用水 | 1 | 未及时上报扣0.2分/接水点 | ? | ? | |
18 | 私自移表 | 1 | ? | ? | ||||
19 | 私自转供水 | 1 | ? | ? | ||||
20 | 异常水量上报及费用的追收 | 2 | ? | ? | ||||
21 | 爆管漏水信息上报 | 1 | ? | ? | ||||
22 | 实际用水性质不符上报及调整 | 2 | ? | ? | ||||
23 | 服务规范(6分) | 是否配证上岗 | 2 | 未按要求扣0.5/次 | ? | ? | ||
24 | 服务用语及服务行为是否规范 | 1 | 未按服务规范扣0.5/次 | ? | ? | |||
25 | 是否出现用户服务投诉 | 2 | 每出现一次投诉扣1分 | ? | ? | |||
26 | 是否配合宣传推广资料的投递 | 1 | 未配合扣0.5/次 | ? | ? |
考核标准为百分制,分为4个标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优秀为100-95分(含95分)系数为1.0、良好为94-85分(含85分)系数为0.95、合格为84-75(含75分)系数为0.8、不合格为75分(不含)以下,系数为0.5。
******集团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在通知外包公司的情况下调整考核规则或增加考核内容,考核规则及考核内容由双方商讨决定。
?
七、其他要求:服务费用结算
本项目费用按实按月结算,采用“计件+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核算。即:月服务费用={抄表服务费单价上限值*(1-成交优惠率)×当月实际抄表数量+催费服务费单价上限值*(1-成交优惠率)×当月实际催缴水费的水表数量}×考核系数。
其他要求及说明
1、中标人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该项目服务,所派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2、中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做好项目实施所需的设备、材料、工具、辅材,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安装调试、培训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核算,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
4、中标人在参与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应负责其派出的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以及承担人身意外事故引发的责任、损失和所有费用。采购人不承担中标人以及其工作人员因意外(包括但不限于:在服务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以及抵达服务场地途中及返程中发生的意外)所致的任何责任。
5、中标人在投标前,可提前与采购人联系,自行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意外的由中标人承担责任。
6、本项目预算税率为不低于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中标人税率低于以上税率,则在总价中扣除相应税率差额,如中标人税率高于以上税率,采购人不作额外补偿。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服务时间:服务期限3年,协议按年度签订,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满1年止,如发生乙方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再续签年度协议。
备注:根据上一年度中标人工作考核结果,良好及以上续签,如中标人年度工作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下,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不予续聘中标人提供服务,且无需对中标人做任何赔偿。
2******有限公司现有供水范围内,即东至东十二线,西至湘龙路西延线,南至人民东路,北至宋水线。
特别说明:
(1)本项目采用统一优惠率(单价)进行报价(小数点保留后两位)。
(2)成交人的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同时作为合同内容,成交人的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作为合同附件,须双方签字并盖章,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一旦发现成交人提供虚假的证明资料,则立刻终止合同,未支付的服务费用一律不予支付,且成交人须按照合同金额的30%对招标人进行赔偿。
(3)根据《长沙经开区领导干部“三零”廉洁承诺实施办法》(长经开工发[2023]26号)的有关规定,长沙经开区管委会机关全体副科级以上负责干部;集团公司、城建公司班子成员及其内设机构、全资(控股)公司主要负责人。实施投标零参与,本人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力,为亲友投标或承接本园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提供便利;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的(含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投资非上市企业,在本园区外注册公司后回本园区内从事经营活动,受聘担任私营经济组织高级职务,在外商独资企业或者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等情况),该企业不得参与(含委托等变相参与)本园区政府投资项目投标;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参与竞拍、承租(含以他人名义承租等变相承租)本园区直属企业管理资产。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